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

 

二十一、因色殺人編輯

天古佛文衡聖帝

詩:

牛轉乾坤含玄機 丁丑桃乩開鸞期

代天宣化喜洋溢 法舟同濟喚迷癡

再詩:

端春正月著寶箴 諸真佛聖降臨參

天衡二卷仁風施 廣布善彰永存心

又詩:

養性修身不染埃 菩提樹下見如來

達觀談道心端正 功果圓滿證聖台

又詩:

愚蠢迷朦意志磨 人生早覺夢南柯

未能善念修功果 苦海茫茫波浪多

請示者:曹慧英。

住址:斗六市梅林路。

查:曹信女五年餘來,患精神分裂症。逢夜難以入眠,白天心性不由自主,喃喃自語,語無倫次,行動異樣。雖然受過不少現世的醫師診治,可是食藥罔效,一直未能使信女恢復常人。

干擾信女的男魂曾經現身給信女觀看。此男魂本世姓名叫徐金秋,陽世時家住臺北縣永和鎮景新路一五三號,在十六歲時遭受水劫亡故。是時為西元一九七二年六月十一日,即陰曆壬子年蒲月一日未時。

徐姓男魂和曹信女此段冤讎結於清光緒十五年,是時曹信女為一名男人,出生於福建省林森府,為名門子弟。其祖父和其家人世代為官,信女為此有權勢,有財力人家的獨生子。自小慣養,長大後無心學習聖賢詩書,力求上進;整日在外結群成黨,魚肉良民,糟踏民女。被害者敢怒而不敢言,在投訴無門之下只有含恨被欺,使信女更加囂張。

那時當地有名方姓族民,家道中康,為人忠厚老實,以務農為生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過著安祥無憂的生活。生有一獨生女,頗有姿色,又聰明伶俐,早就和其表兄指腹為婚。有朝,方女前往集市購買花粉,被信女發現,就一直愛戀在心,乃以重資聘請媒婆打聽方女住家,並請媒婆向方家說親。但方家之人以已指腹為婚予由以為拒絕。信女未能死心,仍三番二次托地方仕紳名人向方家遊說,但方家之人堅持拒絕,而使信女惱羞成怒,引生殺機。方家之人一再被逼婚,恐節外生枝,因而提早將方女嫁給表兄。信女得知此消息,一時憤怒,糾結狐群狗黨,趁風雨交加之夜,打扮成山賊模樣,由信女領導,打入方家。見人就殺,後再放火燒方家的茅舍,未留一名活口,個個被火燒成灰。官方當做失火,以查無對證了案,使信女逍遙法外。此為曹信女宿世前所造下的深重罪業。

如今的徐男魂即為方家之父所轉生。方父不幸枉亡後受冥府十殿閻王判應受之罪刑,受刑期滿後,正逢下元甲子年後,三曹因果大開清算之期。徐男魂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害的冤情,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申訴。經由東嶽大帝查證屬實,又查到徐男魂宿世前的仇家現已轉生為女身,就是現在陽世的曹信女;乃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,由徐男魂到陽世向曹信女干擾討報。

欲解者:曹信女家人應多布三施,虔誠向聖道佛門修進。每月速按期行大陰德,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,祈此段因果冤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。所有功德指名迴向給徐姓男魂所得,為期五年。行布多少,徐男魂得到功德後自離信女多少,此段冤債自消多少。曹信女的精神病一方面配合現世的腦神經科醫師診治,自可慢慢痊癒多少。

2021年4月7日 星期三

二十、出家又姦殺人

宜蘭都城隍尊駕前謝範將軍

請示者:張良,男。

住址:宜蘭縣蘇澳鎮。

罪魂自述討報之因果:

罪魂姓王名叫鳳,在陽世家住基隆市七堵區崇孝街5號。

 罪魂亡於1973年4月15日,陰曆癸丑年桐月十三日酉時。因為17歲懷孕3個餘月時,忽然腹部疼痛,經家人發覺,送醫不治,致成一屍兩命。

 罪魂為何糾纏在張良之身,無分日夜使張良每夜難以安眠;而且罪魂與之同睡一床,如陽人之夫妻相親,使張良的真精洩出,導致張良虛弱得不成人樣?  

 罪魂本世和張良並無冤情。罪魂和張良結冤是在清光緒二十九年間是時張良是個男人,姓聞名叫義萬;罪魂乃是女人,姓名喚致秀碧。家父叫歐朝全,河北大名府人氏。聞義萬為一名削髮出家的和尚,住在落眾寺。有朝,家父和罪魂兩人到落眾寺行願參香。聞義萬看罪魂美貌絕頂迷人,便喪失人性,罔顧佛規,生起淫念。等我父女參香後僱轎要回家之時,以重資買通轎伕,在中途,故意將我父女所坐之轎各抬一方。先將我父從近路抬回家,而後假稱迷路將我抬至聞義萬後,聞義萬再從暗處衝出,拳打轎伕。轎伕假裝哀哭,放下轎子而逃。我大吃一驚,伸頭一看,聞義萬蒙面假裝成山賊模樣,將我強押到附近的山林內 強暴。我大力反抗,聞義萬一時失手,壓住我的喉部過重,致使我被聞義萬強暴後氣絕身亡。可憐我赤身裸體,死在荒郊野外。等歐家發現我未回,又尋不到所僱轎伕,派家丁沿山路荒郊找尋,找到我的屍體時,已經腐爛得不成人樣。我亡後,魂落冥府豐都地獄,受冥府依在世之善惡,定判罪刑,受刑期滿後,再度投胎轉生為罪魂王鳳。 

 聞義萬以為人不知鬼不覺,其實天眼如電光。佛門弟子竟然違背天律,所以聞義萬在年齡不到50歲,就受天譴。一次風雨交加之時,聞義萬外出化緣,在回寺途中,被雷電打死於山間。此為聞義萬造下惡因,受天律制裁的惡報。聞義萬魂落豐都地府後,受冥王嚴判毒刑,打落豐都地府陰山,受霜雪凍身;又入挖心、浸血池、抱銅柱烤烙等等地獄,慘刑期滿,再轉為畜生道百次。期滿後,再應十殿轉輪王定判,投胎為人身,也就是張良。

 罪魂再度轉為人身,不幸在17歲時,交友不慎,失去貞節懷孕。生產時,因年紀較輕,體力不支而枉死。罪魂再度魂歸陰冥,受冥府定判應受的罪刑,關入枉死城。刑期滿後,正逢下元甲子年,在冥府陰陽因果孽鏡台上,查知此段被害之冤,所以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申訴此段宿世的冤仇。由東嶽大帝準賜罪魂火簽令旨,到陽世找到聞義萬轉生的張良,應緣入身糾纏干擾。原本要吸盡張良的陽精,使其得病死亡。幸張良的家人祈求城隍做主調解,要張良按月行大陰德,為期5年不可間斷。若有如此做,罪魂願意給尊神面子,同意饒赦他!但張良若違背尊神所開的條件,罪魂必加速討報,其時望尊神不要再為他講情。

十九、設淫窟害人

 母心正氣化癡頑    執中貫徹能道成

請示者:鄭明(夫) ,男,46歲。

 蔡釗(妻) ,女,49歲。

 住址:台南縣新營市人氏。

 查:蔡信女的胸部及腳部均長無名腫瘤,曾看過多名中西醫師,結果均未見效。不只如此,與夫婿數年來的感情一日不如一日,疏遠如外人。因為信女的丈夫步人桃花運,活鬼纏身,另設香巢,心不在家。至於親生的兩位女兒,近來對學業無心,面且結交不良少年,每由學校下課就巧立名目,欺騙信女,在外遊蕩,時常三更半夜才回來。蔡信女雖盡人母之責,苦口婆心地勸解,仍是白費。總之家里厄運連連。  

 蔡信女之所以如此淒慘,是宿世前曾造非常惡質的惡因,才會有今世的惡果。蔡信女在三世前,是名聰明絕世的男人,專想賺軟錢。在壯年時,利用雄厚的資金,買來良家貧女充當流鶯,又雇來打手,監督這些女子。若有哪個女子不認真招攬嫖客,就難逃打手的醋刑。有時蔡信女也親自動手。有5名身體不堪折磨的弱女子,被折磨後,有的自殺身亡,有的患花柳病死亡。這些可憐的女子死後,個個向陰間閻王哭訴,件件討報成立,個個待時討報。今受報之時已到,所以才有信女如今的慘事發生。信女丈夫是宿世前的好友,專門替信女設計的狗頭軍師,因出入相近,所以今世結為夫妻。他的變心是因為他知道,信女只是利用他的頭腦,並非真心對待他,因而積怨在心,所以今世才讓信女承受非真心對待的滋味。再來,信女的胸部和腳部,生長無名腫瘤,是上天的處罰。因信女前世心思不正,想賺無汗錢,所以讓信女胸痛,同時花掉所有的錢財。至於腳部之瘤,會發作到腐爛,寸步難行,是因為信女宿世想辦法足不出門,金銀就能進來;今世故足不出門,銀錢即一直流出。你的兩個女兒,之所以不上進於學業,不善良,結交不良少年,來讓信女操心、花錢,是前世你虐待她們,及逼迫她們損貞節,甚至染上梅毒,慘淒難言,淚酒一生的報應。今世亦會讓信女同樣淚灑一生地過日,以報宿世之仇。不過此世只有二名來討報,來世尚有其他的討報鬼。

 本佛於此提醒信女:信女若信因果報應,本佛啟示你一個絕妙的方法,但必須立志篤行。  

 信女若肯放棄世俗的慾望、名、利、情愛,專心念佛修道,清口吃素,俗業聽天安排;同時發善願,參加弘法的行列;再者,在能力可及的範圍內,多布施和印善書。這些條件若肯接受,信女可祈求南天主宰,轉請上天開赦,並求地府閻王,調回討報令,你身上的病體,才能得到平安。

十八、經營淫窟又殺人

論王卷之因果  

查:王信士所生三子,長男夭折;次子因車禍腦部重傷而精神異於常人;三子患麻痺症,不良於行。此乃因果。非上天不慈而刻薄加罪於你王家,實乃你自作孽所引來的災殃,是自作自受的報應。

你出生至今,惡行不斷,善行甚微。自退役後,成群結黨,為非作歹。曾數次砍殺無辜之人成為殘廢;並曾因酒後駕車致人於死。後雖和解,以過失致死坐牢;被害斃命之人已難復生,故因果已定。此為王家受報之因。  

再者,信士開設賭場,設局詐賭。為了通賭債而擄人綁票,使受害者妻離子散,家破人亡,此罪孽亦報應之因。

另信士經營違背善良風俗的人肉市場應召站,並販賣人口,使多少離家少女墜入風塵,遺恨痛苦終生;更軟硬兼施誘使貧家女,淪入永無天日的賣笑生涯中,此亦為報應之因。

如今信土雖已知錯洗手而懺悔,但大錯已成,悔已晚矣。雖經日: “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”,但因果報應乃天律之所定,諸天仙佛誰敢違逆天命而行事?所以你的三個兒子均受你的罪業的現世報。而人身得之不易,亡羊補牢雖遲未晚。宜速備仙佛之像虔誠恭奉,即日起持齋戒殺,早晚虔誦《大悲咒》、《七佛滅罪真言》、《明聖經》,再大力行善而懺悔佛前,自可漸解。

2021年4月6日 星期二

十七、害良爲娼

請示者:

陳○福、陳○國父子,屏東縣新園鄉。

查:

  陳信士家中劫運連連,父子一見面,就好像仇人一般。最近才有驚無險地躲過一次災劫。兒子婚姻不如意,自十年前結束夫妻關係之後,就開始和杯中物為伴。黃湯下肚,即亂發無名之火。近兩年更加嚴重,心身不由自主,精神恍惚,喃喃自語,變為精神分裂。

  因兒子在宿世前,曾造下一段因果冤欠未了,本世應緣須受此段因果的冤報糾纏。《冥府因果文牒文會》明白記載:陳信士出生在官宦人家,生活富裕,慣養成性。長大後靠著父親的權勢,到處欺壓良民,而且自己當首腦,結群成黨,組成幫派,並開設賭場,以詐賭的方式騙取錢財。同時開設妓館,購買民女,強逼接客。

  一日,有一名叫劉金玉的女子,因夫婿病逝,為了生活,入城尋找工作,依然尋求無門。有朝,在街上徘徊,正要回家時,正好遇上信士(前世)。信士看劉女長得姿色楚楚動人,向前尋問原因,才知劉女出身於農家,又剛喪夫。覺得機會來了,便花言巧語拐騙,將金玉騙入妓館。起初說是來幫傭,待時機成熟,便逼金玉接客。信士想利用劉女來當他的搖錢樹,但劉女怎樣也不願賺取下賤的錢。信士憤怒之下,用各種刑具刑得劉女遍體鱗傷,如刑兇犯ㄧ般。有一天,信士又再用嚴酷的刑罰刑劉女,一時失手竟將劉女刑死。劉女可說是寧可死也不願受辱。

  劉金玉死後,魂歸冥府。受冥王定判應受之罪刑後,再應陰律投胎轉生。轉生於臺北縣永和鎮忠孝街二十六巷十五號,姓名叫徐慶宣。徐魂又在二十歲那年受水劫死亡,是時為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日,即壬寅年蒲月十九日申時。徐魂因枉死,再受冥府定判枉死的罪刑。下元甲子年後,正逢徐男魂刑期屆滿。徐魂在冥府的「陰陽孽鏡臺」上,查知自己有段宿世未了斷的冤情,便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,哭訴申冤。經由東嶽大帝查證事實,並查知徐魂的仇人現轉生陽世,也就是現在的陳信士。因而東嶽大帝准賜旨令,由徐魂向陽世的陳信士之身,討報此段宿世前被侮辱之恨。這就是陳信士現在身體及家運不佳的原因。

  陳信士父子宿世前同為父子,因宿世前教子不嚴,造下此段深重業債,本世再來亦轉生為一對父子。

  欲解此仇:宜多布三施,並應速自悟,莫再徘徊,不信凡間有鬼神。宜速向聖道佛門等五教效勞進修,多行大陰德。並於神佛之前懺悔,求赦此段冤報旨令早日收回。

  所有功德均指名迴向給徐姓男魂所得。行布多少,此段因果冤報自消多少;徐男魂得到功德,自離身不再干擾。當然陳信士的劫運自可逢凶化吉。精神病的貴人自出現在東北方。

  佛說:三世因果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來生果,今生作者是」,即為此意。

十六、用法術詐財姦淫

請示者:葉信士,住高雄市。

查:

  信士多年來,諸事難以通順如意。已結束夫妻關係,有時心性不由自主,被一男一女之亡魂入身干擾,如同降乩一般。

  冥府東嶽大帝及幽冥教主地藏菩薩的《冥府因果文牒文會》明白記載:糾纏身內的男魂姓羅,陽世時家住花蓮縣瑞穗鄉福明村,本世亡於西元1963年10月27日,陰曆癸卯年九月十日午時,因緣遭受枉亡。女魂姓陳,陽世時家住桃園縣觀音鄉侖坪村,本世亡於西元1954年1月31日,陰曆甲午年十二月十九日亥時,因緣遭受枉亡。

    信士宿世前,為一名張天師的弟子,拜三清道祖為師。學有茅山術法,專門為人引魂、超渡、解運、起壇制妖伏魔。然為人視財如命,常為了錢財,施下陰符,擾亂他人的心性。並以為他人「解運」的名義,甚至玷辱女人之身,使被害者家庭破碎。

  一生學有術法,不知修心養性。反以法術害人,造下深重的冤業。羅魂和陳魂即為被害者。二魂在冥府的「因果陰陽孽鏡臺」上,查知宿世被害的冤情。乃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哭訴申冤。經由冥府查證確實,又查到宿世的仇人,轉生在陽世,就是葉信士。

  冥府東嶽大帝,准賜「討報的火簽令旨」,利用信士朝山之時,入身干擾,討報此段宿世被害之恨。

  化解之法:應速自悟,向聖道佛門隨緣而效勞進修。多用心修心養性,學習正理的佛法。多布三施,發大善願,行大陰德。再於神佛,尤其「地藏王菩薩」寶蓮座之前懺悔,求赦宿世所造的業債,早得離消。所行功德,迴向給羅魂、陳魂所得。行布多少,討報干擾的冤魂得到功德多少,自離身多少,日後自得諸事通順如意,心性穩定。

十五、藉卜姦淫

請示者:莊信士,住於臺北縣。

查:

  莊信士近年來逢夜難以入眠。一入眠,就有一名女魂同床共枕,引起陰氣攻身。致疾病遊走不定,坎坷不斷,無精打睬,全身四肢無力。所引起的疾病有:肝、胃、腎臟不佳、腰酸背痛。七餘年來,受過不少中西名醫診治,常常藥不離口,然藥效反覆,無法斷根。

  因信士宿世前叫唐阿棋,以算命卜卦為業,人稱唐半仙。然而每藉卜算之時無中生有,胡言亂語。為賺不義之財,甚至破壞他人的姻綠和家庭,拐騙良家婦女,或是糟蹋春花初開的少女,敗人貞節。受騙受糟蹋的婦女,有的還成為瘋癲之人,真是冤業深重。

  是時,有位名叫林金成的人,早年失母,父再續娶王氏為繼母。林金成自小和甘女玉枝指腹為婚,長大後娶入為妻。因林家富有,擁有萬貫家財;林金成又是獨子,王氏繼母早就存心不良,意欲拆散子媳的婚姻。要林金成另娶王氏的外甥女為媳。故以重資串通唐半仙,向林父危言:「甘女玉枝命帶剋翁親之相,若林金成未再續娶另一妾,代替甘女玉枝,恐後果不堪設想。」

  林父原來就無有主見,一聽唐半仙之言,就將甘女玉枝當做下人。甘女因愛情變卦,變成瘋亂,終被林家以重金聘請的唐半仙,將甘玉枝帶回唐家,鎖禁在空房中。唐半仙從此狂施淫威,每日加以糟蹋。甘玉枝被唐半仙糟蹋,過著非人的一生。此為唐半仙一生為人算命卜卦,胡作非為,所造下的因果詳情。

  甘玉枝亡後,應陰律投胎轉為女人身,轉生於宜蘭縣羅東鎮民意街,姓江,為一名酒家女郎,然在十九歲時,被殺身亡。是時為西元1973年8月12日,陰曆癸丑年瓜月十四日子時。江女魂亡後,受冥王定判應受的枉死罪刑。受刑期滿後,正逢下元甲子年後,三曹因果冤業大開清算之期。

  江女魂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,查知此段宿世前被害的因果業債,乃會同其他被唐半仙所害的冤魂,以江女魂為首,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申訴。經由冥府查證事實後,又查到唐半仙已由冥府定判轉為人身,就是現在陽世的莊信士。在查知居住之處後,冥府再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。以江女魂為首,到陽世應緣進入莊信士之身,糾纏干擾,討報此段,宿世前被害之恨。此為莊信士肝、胃、腎諸疾,無法治癒的由來。

  欲解者:莊信士,應速自悟。向聖道佛門進修。多布三施,發大善願,行大陰德。並每月於神佛座前懺悔,求赦此段宿世前,所造下的因果業債,早得離消,並祈求「討報的火簽令旨」早日收回。

  行布多少,此段因果冤業債,自得離消多少,討報的火簽令旨,自早日收回多少。江女魂得到的功德多少,自離身多少。信士自得逢夜好入眠。身體的坎坷再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,自可痊癒多少。

十四、藉消災之名姦淫信女

查:

  何○慶信士,每逢午時後頭部即疼痛難當。數年來訪遍名醫,均無見效。經本座對照何信士之《冥府因果文牒文會》,方知此乃何信士深重之業障所引起的因果疾病,非是世上凡醫無能。

  何信士前世生於明朝孝宗成化年間(西元一四六五至一四八七年),亦爲男身,名喚陳太和,爲江蘇省江寧縣人氏。曾拜師學得符法,並自設神壇,供奉廖府千歲,供各方人氏膜拜求問。因神聖顯赫,故凡有善心誠意前往求問者,皆顯化感應而得到化解,因此遠近皆知。每日香客往來不絕,尤勝當地的寺廟。時陳太和,見十方信眾每日所捐獻的功德金不計其數,心中甚喜。

  有日,陳太和心內暗思:如此不費半點勞力,即日日有財可得,甚是輕鬆。不如自任乩童,為人消災解厄,豈不更加稱心如意?陳太和打定主意,經反覆思考七日之後,對往來的十方信眾聲稱:「奉廖府千歲指示:本人自即日起擔任廖府千歲的神乩,將為十方的香客開辦濟世。」十方信眾信以為真,紛紛前往求解。既然陳太和如此宣布,廖府千歲自予配合,在他辦事之時,給予靈示。初時陳太和亦能順從神意而大施法力,故凡有身體不適,或諸事不順者,前往叩求,均能扭轉乾坤,轉暗爲明,重獲吉祥,致使陳太和更加洋洋自得。

  所謂「飽暖思淫欲」,有了錢之後,陳太和每逢初一至初十,均至外縣尋花問柳;卻對信徒徉稱是利用這十天四處雲遊,渡化頑民,及爲十方黎民化解困憂。十方信眾未能詳察,信以為眞,更加尊敬陳太和。

  經兩年後,陳太和深感每月奔波至外縣尋歡甚為不便,乃暗思:前來叩求的香客中,甚多姿色美麗的女眾,可藉著爲其消災解厄之時加以染指。當陳太和有此惡念之時,其所供奉的廖府千歲已經知情,該夜立即對陳太和發出警告,言曰:「陳太和,你不可有染指民女之心!今夜吾神特來點化,望你速速改進,眞心奉道而行,求功抵過,以補前愆,以免日後遭受天譴,而陷入萬劫不復的地步。」陳太和在半夜夢中驚醒,自思:「這只不過是一場惡夢而已,不必當一回事。只圖眼前的享受就可以了,管他將來如何。」

  有一日,一位孀寡的張氏,因其獨生女淑敏身體終年不順,整日面帶病容,風聞廖府千歲靈感無邊,且其乩童陳太和法力高深,故攜女前來叩求化解。

  陳太和見淑敏雖是有病在身,臉色蒼白,但其姿色宛如病中西施,故思染指。即對張氏言:「你的女兒有邪魔附身,須作法方能驅除。不過較為費時費力,須待在壇內一日一夜。」並交待張氏先行返家,待隔日午時後,再前來接回病體痊癒的女兒。

  張氏聞言,信以為眞,非常高興,先行返家。待天黑之時,陳太和將一碗符水摻入蒙汗藥,命淑敏飮三口。淑敏依言飲用三口之後,隨即昏迷在地。淑敏的身體原本就非常虛弱,經陳太和整夜的摧殘蹂蹒,已氣絕在床,一命歸陰。待陳太和逞其獸欲之後,方知已出人命。將淑敏的屍體,拖往山中掩埋了事。

  隔日午時,張氏前來壇內欲接淑敏返家。陳太和將張氏騙入法壇的內室,持利刃將張氏刺死。待半夜後,再將張氏的屍體拖往山中掩埋。陳太和殺害張氏母女之後,其惡報不久臨身。上天難容此惡毒之人,竟假藉神意害人。

  在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,陳太和所設的神壇無故起火,且火勢一發不可收拾〈注九〉。陳太和因而葬身於火海之中,魂魄被牛馬兩將軍拘往冥府審判。其在世學法,未能行持正道,反而假藉神意而欺神弄鬼,為了色欲竟殺害張氏母女,實在罪孽深重,天理難容!故被冥王判禁刀山地獄、寒冰地獄及無間地獄。輾轉受刑數百年之後,再轉生為本世的何○慶信士。

  何信士前世,因殺害兩名人命,造下深重罪業,故被信士殺害的張氏母女,持討報的旨令,附身干擾。致六年來,每逢午夜,即有頭痛欲裂的痛苦,欲藉此疾,致信士於死地!

  如欲化解此業愆:可行兩件大陰德,迴向給張氏母女,求其母女諒解罷手。若得諒解,再於神佛座前懺悔,並祈求開赦。日後並要「戒殺吃素,勤行佛事」,前世所造的業愆方能圓滿化解!

  〈注九〉:設立宮廟、神壇、道場的人,若藉神佛之名斂財騙色,上天往往降下天火,以燒掉宮廟、神壇、道場,或取其性命。有時上天藉著地震等天災地變,毀其道場。

  編者曾認識一位陳老師,他是三山國王這三位神明的乩童,曾經配合三山國王辦了很多濟世的事,功德無量。三山國王也沒虧待他,除了讓他賺不少錢之外,還讓他的兒子在農專畢業之後考上臺灣大學農學院,又公費留學日本,讀到博士學位後,謀了個不錯的職業。

  後來陳老師搬到南投市,以養鴿子參加比賽賺錢。鴿子比賽若過五關,可以贏得數百萬。陳老師的鴿子已連續三次贏得比賽,賺了上千萬,他仍貪心不已,繼續參加。要知人的功德福份是有限的,何能一賺再賺?何況為神佛辦事,若

一再地要求金錢等的回報,久而久之,功德用光了,來世就沒有果位了。

  這是神佛所不希望見到的,神佛希望世人幫助神佛救世建立功德後,不求回報,將功德累積為來生的功果。所以陳老師第四次參加比賽,竟鎩羽而歸,鴿子有的沒飛回來,有的沒過關。陳老師十分生氣,就將供桌上的三山國王的神像全部轉向牆壁,意思是要神明們「面壁思過」。這實在是一個十分忤逆神明的行為。

  第二天早上一看,三尊神像全部自己起火燒掉,燒到只剩三塊木炭,並將供桌燒出三個洞。要知供桌上是沒有火源的,所有的燭火全放在下一層的八仙桌上,而且睡前都吹熄的。這其實就是「天火」所燒。有關天火燒毀道場的事請見編者的《善的力量》一書。

  在此世間,不只人有鬼神仙佛在監督,就是神明、乩童以及弘法之人也有諸仙佛神聖在監督,盼所有為神佛辦事、弘法救世之人,宜戮力盡心,切不可騙財騙色,否則天眼昭昭,報應迅速,無能逃遁。

十三、 姦婬女尼

罪魂自述因果如下:  

罪魂在陽世時家住福建漳州,姓馬名叫水田。憶自少年之父母即去世,上無伯叔諸姑之親,下鮮應門五尺之童,煢煢獨立,因而浪跡江湖,糊口四方。吟詠《詩經·蓼莪》之詩時,想到“哀哀父母,生我劬勞。”“知我者為吾心憂;不知吾者,為吾何求。悠悠蒼天,彼何人哉? ”的詩句,不覺淚下。

每日寄食漂泊,一日,流浪至泉州的西塔寺。真是關山難越,誰悲失路之人;萍水相逢,盡是他鄉之客。幸獲某寺小沙彌憐恤,使寄食於寺門,為傭度日。在住寺期間,甚受比丘尼及比丘僧的憐憫。罪犯亦盡為人之道,毫無怠惰之情,至後來甚受方丈刮目相看。年至不惑,乃削髮皈空,而受三皈五戒,得聞佛法。殊不知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,在奉命四處化緣之時,俗念頻生,竟將法事不放腦內。所化之資,無節制地使用。後來流浪至南海落迦山,適逢大開法會,有十方施主進寺行香禱願。真乃佛爺大顯神通,人山人海,湧塞普陀山莊。甚多紅男綠女攜手旁觀,熱鬧紛紛。罪犯因年輕血氣方剛,本當戒之在色,殊不知魔考接近,心猿暴跳,意馬奔馳,欲心難禁,火勢攻心。是時有名比丘尼在禪房打坐,罪魂見其懦弱可欺,急將禪房緊閉,強行姦污。待至雲收雨散,猶自以為樂。此後食而知味,變成亂倫和尚,致使全寺的比丘尼驚慌似鼠。一到黃昏之際,即聚集而睡。罪魂後來無有所獲,於是下山化緣,四處流浪;所獲之資,用於享樂,真是樂以忘憂,不知禍之將至。

是年新春之時,家家戶戶於元旦之日,飲屠蘇酒,謂可攘除魔疫。是時罪魂也參與共飲,並飲至酩酊大醉。在顛三倒四之下醉歸寺院,受方丈譴責,令監禁黑房三天。罪魂內心羞恥,自覺無面目見江東父老,越想越惱怒,是夜手執鋼刀,逃出黑房,闖入方丈房間,刺殺方丈永僧師。事畢,罪魂自知人命關天,乃連夜下山,打扮成俗子模樣,隱姓埋名,逃居福州市的福聚祠,代人清理祠堂,希能安逸過日。自覺如此做神不知,鬼不覺。從此,一有積蓄,就偷偷至淫界作樂尋歡。

韶光茌苒,日復一日,殊不知善惡到頭終有報,只爭來早與來遲。西塔寺的方丈水僧師被殺之後,英靈不甘願,至冥府控告有準,而率黑白無常將軍,浩蕩至陽世索命。四處查尋有兩秋之久,罪魂終於罪報臨頭,就在福州的福聚祠被遇見,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,得來全不費功夫。那時黑白無常將軍一見罪魂,大發雷霆,將罪魂毒打一番。打得罪魂三魂七魄離身而亡。後魂被拘捕至冥府,交給各殿冥王定判應受的罪刑。今適受審至五殿。此乃罪魂一生的孽作,求冥王五殿閻羅天子大發慈悲,從輕發落罪魂。

十二、姦淫損節

魂自述因果:

罪魂在陽世之時,家住嘉義縣布袋鎮。罪魂父親姓陳,下有胞弟三人,罪魂為長子,名曰福良。在罪魂尚年少時,父母相繼染病去世,遺下許多產業,由罪魂和三名胞弟耕種維生,並無分產。至長大娶妻後,兄弟分炊,各自成家立業,自力更生,以農為業。此時罪魂已娶鄰村春桃為妻。在世曾施德行善,鋪路造橋,以利益世人。

然自罪魂娶妻至39歲,夫妻雖恩愛,並無生下一男半女。從此罪魂每日怨嘆在心,時常恨天怨地,責罵佛聖神仙:“我如此行善布德,虔誠奉敬神佛,何益?全無感應。世間作惡的人,卻子孫興旺;行善的人竟無出一丁半子。”從此罪魂不再行善,每日遊蕩在外,結交酒肉朋友,花天酒地。我妻春桃相勸:“今世無子,定是前世有造罪,今生所行的功德不足之故;不要自暴自棄。”罪魂無動於衷,反與我妻春桃發生口角。一日,罪魂一時怒氣沖天,口出惡言責罵,並出手毆打。從此罪魂夫妻見面就口角,即使胞弟前來相勸,也無法挽回罪魂自甘墮落之性。只知每日借酒亂性,鬧得家中雞犬不寧。事過數天,我妻春桃竟然厭世投水自盡身亡。罪魂受此打擊之後,心情更加變壞,無惡不作。

適鄰村有名寡婦,名曰秀美,早年亡夫,養有一名女兒名曰金鳳,長得姿容絕色,年方雙十,甚是迷人。罪魂有一天,心生邪念,走進秀美家中,向她的女兒求親,不從。罪魂心中不甘,以狠毒的手段強佔秀美之身,敗壞其名節。不久,金鳳許配蕭家。罪魂乃捏造污辱金鳳清白的謠言,並威脅蕭家不可娶金風。一日,金風知情,一時怒氣沖天,離家出走。經過數天,被人發現,已投水自盡身亡。秀美聞報此事,惱怒之至,竟萌起厭世之之心,在家懸樑自盡身亡。此為罪魂在陽世時所作所為,罪孽重重疊疊的實情。

由於曾在陽世造下罪孽,不能寬宥,雖然已受第一殿秦廣王、第二殿楚江王定判應受苦刑,第三殿將再判進入穿心地獄受刑20年。期滿後將再入銅柱地獄烤刑10年;再判轉生為乞丐30年,亡後再轉生為半身不遂之人。希望世人以罪魂為藉鏡,知過必改,便是善人。只要善德足夠,諸事自可如意。不可先善後惡,否則天律不從,罪加一等。世人作事,宜一切心存情、理、法,勿違背良心。祈共勉之,戒之。

十一、強佔人妻,奪人財產,害人致死

請事者:李昌,男,27歲
 住址:屏東縣內埔鄉。
查:李信士7餘年前受冤魂日夜的干擾討報,致精神分裂。每到下午病發,即喃喃
自語,語無倫次,心不由自主。家人到處訪名醫,一直未能見效。
《冥府因果文牒文會》明白記載:信士宿世前生於清光緒年間,時乃日據時代〈註八〉,為台島竹崎一帶的人氏,乃一名地方保正(按:保正為日據時代的村長)。為人貪財,常靠勢力魚肉良民。有位村民名叫戴木火,和信士早就水火不相容。常因爭灌溉水發生口角。李信士和木火相爭田水之時,因木火身材矮小,信士體格高大,故有一次兩人發生毆打時,信士以鋤頭柄輕易地即打中木火的頭部。致木火雖然被救活,但因被傷到頭部要害致成精神散亂。信土打傷木火後,又調戲木火之妻,勾引成姦,同時侵占木火的家產,致木火無家可歸,流落街頭而枉亡。
木火亡後應陰律轉生在浙江省,姓單名叫志崖。後隨軍來台,居住在屏東縣潮洲鎮三共裡潮昇路42號之一。單魂36歲時在台北三重市被三名不良少年合打,打中要害,當場死亡;亡於1971年,即陰曆辛亥年荔月六日酉時。
李信士因宿世中曾造下害死戴木火的惡因,故惡病死後受冥府十殿閻王定判各種嚴刑。受刑期滿,再應十殿轉輪王判轉為人身,即是李信士。  
單魂應陰律受刑期滿後,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台上,查知此段被害之冤,乃向冥府申訴。冥府準賜火簽令旨,由單魂到陽世向李昌入身糾纏干擾討報,擬使精神分裂致死。  
欲解之法:(一)助印善書200本,迴向單姓亡魂所得。(二)李信士家人速多布三施,虔心向聖道佛門進修,每月按期行大陰德一件,為期5年不可間斷。再於神佛座前懺悔,並祈求冥府東嶽大帝饒赦,俾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。所行功德要指名迴向給單姓亡魂所得,則李信士的精神病方可經醫治痊癒;貴人自出現在東北方。
〈註八〉:清光緒二十一年,清廷與日本政府訂立《馬關條約) ,將台  灣割讓給日本,台灣即進入50年的日據時代。

2021年1月6日 星期三

十、佔人妻害人命

蓋天古佛文衡聖帝  

詩:揮鸞濟世耕福田 代天宣化結善緣    

        真理普渡振宇宙 救人勸世布大千  

再詩:陰陽兩判辨忠奸 善惡到頭終公辦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前因後果若知悉  何需求神賜福安  

請示者:蕭鏞  

住址:新竹市寶山路。  

查:蕭鑲近五年來患羊癲瘋的疾病。一旦發作便昏迷不醒,身體抽筋,口吐白沫。信土家人為了信士的病,求盡中醫與西醫,還是無法將信士的病醫好。  

關於蕭信士的疾病,乃宿世前曾造下一段深重罪惡,受害者領冥府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旨入身討報之故。

《冥府因果文牒文會》明白記載:蕭信士此段罪惡發生於清道光二十四年,即西元1844年,福建清溪一帶。是時蕭信士名龐少彬,是地方上有名的首富。由於是當地首富,自然廣結一些朋友。地方上的官宦、仕紳沒有龐少彬不認識的,無形中使龐少彬在地方上成為有權有勢之人,他利用自己的財勢,到處欺壓良民,霸占田地,另一方面到處拈花惹草。只要看到中意,有姿色的良家婦女,就加以調戲,有時更以勢力強逼就範,因而造下不少欺壓善良、強佔田地及侮辱民女種種的罪業。

最大的惡業就是佔人妻害人命。當時有位名叫周德的農民,祖先留下一些農田,夫妻兩人靠著這些農田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過著恩愛的生活。可是這樣的日子不常在。有日,龐少彬帶著家丁出外遊走,來到這塊田旁,正好周德和妻子朱氏兩人在田里工作。龐少彬一眼看見朱氏姿色迷人,讚歎不已,就問身邊的家丁有關周德的家境和其耕種的田地是否良田等詳情。龐少彬當時心中已起了慾念,想要設下毒計來奪取周德這塊田地和朱氏。龐少彬回到家就吩咐管家帶銀兩向周德購買田地。周德本靠著這塊祖產耕種維持生活,那肯出售?管家回到家向龐少彬告知情形,龐少彬大怒,破口大罵周德有眼不識泰山,敬酒不吃吃罰酒。龐少彬命家丁偽作清兵模樣,到周德家索查,偽說周德是反清份子,官府下令將周德捉拿,嚴刑拷打,刑得周德遍體鱗傷。一方面龐少彬利用此機會到周德家,假仁假義地向朱氏說“有辦法能使周德無罪脫身。”朱氏在龐少彬的引誘和甜言下,答應被龐少彬納為第五妾。周德雖然被放回,可是已經面目全非。自己的祖產被人強佔,朱氏也另嫁他人,一時受不瞭如此打擊,於是精神分裂,整日喃喃自語,到處流浪。因一身的傷勢,加上不久染上瘟疫,就一命嗚呼哀哉,魂歸冥府。

這一切的罪過都是由龐少彬一手所造成。龐少彬一生所作所為,天律不從,所以年紀才50出頭,天譴就到,一次在市併中被路過的車子輾斃身亡。龐少彬魂落冥府,受冥王定判應受之罪刑,被關入小鬼地獄接受割舌、挖心、毒蛇穿身及浸入血池之刑罰。期滿轉為畜生道50餘次,再受冥王定判轉生為現世的蕭鏞。

再說周德魂歸冥府,受冥王定判受刑後,也轉生為人,姓名叫薛平川,家住基隆市八堵路九十五巷6號,本世在52歲時別世,時為1974年2月14日,即歲次甲寅年端月十九日卯時。薛魂在冥府冥王定判罪刑,受刑期滿,正逢下元甲子年三曹大開清算之期。薛魂在冥府陰陽孽鏡台上查知此段之冤,就向東嶽大帝哭訴申冤。東嶽大帝查證事實,又查知龐少彬已轉為現世的蕭信土,於是準賜討報的火簽令旨,由薛魂到陽世向蕭信士之身討報

欲解者,由蕭信土和其家人多布三施,虔誠向聖道佛門效勞進修;並發大善願,行大陰德,再於神佛之前懺悔,祈求赦免此段因果冤債,俾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。所有功德指名迴向給薛魂所得。行多少,因果自消多少。

九、奪人妻害人命

   中壇太子元帥

詩:天命彌堅委賢人 鸞音輔導促修身   

      醒心改性真機悟  化育黎民理精純

請示者:鄭梅,女,28歲。

住址:高雄市永年街

查:鄭信女的婚姻不如意,已在6年餘前結束婚姻關係,回到父親的店鋪工作。近兩年中,一直心性不由自主,常無故發火,如同靈魂附體一般。而且兩眼一合,就見到有名冤魂現身。此魂和信女有段宿世的冤欠,故討報糾纏,時時跟隨在信女身邊,目的在使信女精神失常。

此魂名叫李進德,在陽世時家住台北市士林區大南路101號。在41歲時不幸因病亡故,是時為1974年2月12日,陰曆甲寅年端月廿一日午時。  

李魂和信女此段的冤仇結於清光緒年間。是時信女為一名高級官員,被日本政府派到台島任職,為人喜貪花好色,又喜愛靠權勢欺壓良民。當時有位百姓,即李魂,被線民密報為反日的暴動分子。信女即帶領兵警前往李魂家中調查。信女看到李魂的妻子生得一番姿色而存心不良。先將李魂捉起來毆打,又加以不實的罪名。而後信女再向李魂之妻遊說: “若把身體和家中產業交給我,可使李魂無罪。”李妻信以為真,為救丈夫,不惜一切而順從信女。結果不但未能救回丈夫,連產業也全部被信女強佔。李魂後來被活活刑死在獄內,致使李魂家破人亡。李魂死後乃向冥府東獄大帝哭訴申冤,經查證確實,準賜李魂到陽世向鄭信女之身討報。宿世破壞他人的家庭,以不實的罪名冤枉刑死人命,本世自受干擾討報之災。  

欲解者:宜多布三施,且宜虔誠向聖道佛門虔修效勞。此外,要多行大陰德,並於神佛之前懺悔,求赦此段因果冤債早消。所有功德指名迴向給李魂所得。行多少功德,因果業報自消多少。李魂得到功德多少,自離身多少。

八、殺夫奪妻

         觀世音佛祖

  詩: 天有風雲難測知 人之禍福旦夕時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唯有功德可避劫 脫出因果逍遙持    

又詩:  佛前禀求因果事 事已危急又何如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如今業障臨頭報 報應自古本無私

請示者:吳益,男,48歲,住高雄縣仁武鄉

查:信士於某夜凌晨丑時,由冤靈郝初規執東岳殿所發的火簽令,會同鳳山城隍駕前黑白無常〈註七〉兩將軍,進入信士之身鉤捕其魂,討報前世的冤業,致信士突然當場不省人事。雖經醫急救,但名醫均告束手。因此疾非單純的腦充血及血栓中風之症,乃因果也!此因果症說來話長,應由前生言起:

信士前世姓蕭名途,與郝初規本為同窗好友,生於清嘉慶年間的江西九江。因郝家貧困,卻早娶表妹林氏為妻。林氏長得甚美,蕭途雖富有,且已娶妻生子,然因蕭妻比不上林氏美艷,故早思染指林氏。清嘉慶二十四年,蕭約郝遊學於南昌,同參學於南昌李德嘉宿儒的門下。郝思家無恆產,且嬌妻未生一男半女,實不願遠離家門,讓嬌妻獨守空閨。然蕭一再慫恿,且言所有學費均由其墊付。郝拗不過蕭之再三勸說,而告別其妻,同往南昌。途經德安縣境的溪旁納涼時,蕭將郝推入湍急的溪中淹死,並即整裝回鄉,再偽稱兩人失散。鄰人均相信富家蕭途之言。最後,蕭以照顧林氏之名藉機親近,終被染指同居。此為信土前生所造的罪孽。如今因果報應已臨,故而郝魂請領東嶽大帝之旨令,會同黑白無常,非要報此冤仇不可。依因果律法,恐非吾佛之所能排解。宜速設香案,叩求上爸赦罪,再發大善願,而且所行功德均指名迴向給郝;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,在郝魂願意和解之下方能提早結束此因果!此示。

〈註七〉:有人問陰間的鬼神何能毒打、拘捕陽間之人?其實人有肉體與靈魂之分,鬼神鉤捕毒打的是人的靈魂之身。靈魂之身大約就是中醫所講的血氣的氣。中醫的氣病就是無形的靈魂之病。鬼神的陰氣入身會形成精神分裂、癌症、腎性水腫、尿毒等等血氣之病。因果業力所形成的氣病若不化解,中西醫光在肉體上治,如何治也治不好。

再者,鬼神拘捕人的事真有其事嗎?有。編者曾在台灣的台中監獄、台中看守所、澎湖監獄當宗教師,給囚犯們講9年的佛法。有一次在台中監獄的病舍,講到了在1999年台灣9 · 21大地震時,黑白無常將軍現身拘捕人的事蹟時,有一位身材很高壯卻一身重病的同學(我們稱囚犯為同學)突然舉手說: “我遇到過黑白無常將軍,我可以作證。”接著他手指著臉上一條約8公分長的疤痕說: “這就是黑白無常將軍弄的。那是我在入獄之前發生的事。有一天,我在南投縣的草屯鎮做了一件很違背天理的事。做完,剛打開車門要離開時,突然白無常將軍現身,手拿著白雪雪的鐵鏈。它的身高約有一米九,很壯,將鐵鍊一甩,就鉤住了我;再一抖我整個人就飛了起來。掉下來時我的右臉撞上車門的邊角,就劃出這條溝。真的有黑白無常鉤人的事。”

此外,編者有一同事張老師去草屯鎮理頭髮時,理頭髮的師傅告訴他件十分不可思議的事: “我的小弟天生有陰陽眼,就讀南開技術學院,有一天下午3點半下課後走出校門,走到中埔公路邊,突然看到一個令驚駭的景象:有兩位黑白無常將軍用鐵鍊拖著他的哥哥即我的二弟,二弟滿身是血,而且一直回頭看小弟,好像在求小弟救他的樣子。這個景象長達三四分鐘才消失。我的小弟十分納悶,怎麼會看到這些景象呢?當他走到中山路的紅綠燈時,看到我的二弟躺在路旁,機車被撞得扭曲不成形。翻開我二弟的屍體,滿身是血,與剛剛看到的樣子完全相同。”

這是一件真實的事,證明陰間的確有黑白無常將軍在抓有罪的人。其他有關黑白無常將軍鉤人、抓人的事請見編者的另一本善書《善的力量》。

七、 騙人妻之身

觀世音佛祖  

詩:  因果討報何時休   宿世業障災愆由  

          循環臨頭從未漏   絲毫不爽惡惹尤  

又詩:蔡子血光又臨身 名具呈疏求佛神    

 振善隱惡積陰德   病劫若解謝蒼恩  

請示者:蔡名,男,29歲,住高雄市。  

查:蔡名,先後兩次因腫瘤與心髒病開刀。此二疾有關果,故手術後癌細胞轉移,又生暗瘤,病情甚危急。目前纏附蔡信士的冤靈是名曰連應民、薛枝香的夫妻兩人。前世連氏夫妻為蔡信士的家丁,因連妻枝香長得貌美,蔡信士早思染指。一日,串通官府,誣陷連某為盜,而使其冤枉入牢。蔡信士再假意疏通官府,替連某脫罪,而逼連妻就范成姦。枝香為救夫出獄,遂忍辱屈從與信士苟合;豈知其夫連某不但未獲救,反被判充軍,流徙外地。至此始知被騙失身,團圓無望。由於無顏再苟活,終懸樑自縊而亡。其夫連某不久亦因水土不服,刑傷復發而病死異鄉。此為信士前生所造的因果業障。  

本世出生後,因緣討報即至,連某夫婦兩魂領東岳殿的旨令,附身討報,被信士所患之疾雖經開刀急救亦難治愈,即此理也。雖曾經行善迴向,但所行善德對宿罪而言,如杯水車薪。今宜再叩求開赦前愆,並儘力做出不求回報的無相大功德,吾佛自當盡力排解,俾提早結束此因果。

六、 奪妻害夫

 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

 詩:佛心憐憫造慈舟 濟世勸人渡眾修   

         道理弘揚儒道教 法門方便振千秋

 請示者:高信女,住高雄市。 

查:高信女兩年餘來逢夜難入安眠,一入眠則惡夢連連,白日則精神不振。身體痠痛遊走不定,坎坷難受。信女曾經有段不如意的婚姻,已結束夫妻關係。曾經在夢境中,有名詹姓的男亡魂現身,讓信女看見而且壓住信女之身。

此乃信女在宿世曾造下一段深重的因果,冤魂領有冥府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旨,入身糾纏,干擾討報之故。

據《冥府因果文牒文會》明白記載:宿世前信女為一名男人,是時為清道光年間,姓名叫鄭方泰,乃一名自小在寺中出家的和尚。雖自小即進入空門,每日晨鐘暮鼓,念經禮佛,但由於正逢年輕力壯,眼看每日來往寺中參香的善男信女,凡心欲動。一日,趁機盜取寺中的香油錢,私自離開佛寺。在香油錢將要花盡之時,恰好認識一友甘木春。鄭方泰見甘木春所娶的妻子生得幾分姿色,竟野心發動,心懷計謀,有意謀害好友,奪取其妻。

有朝,鄭方泰趁兩人閒聊之時,在酒中摻入無色無味的劇毒之藥,使朋友飲下一命嗚呼哀哉,魂落冥府。當時鄭方泰為表清白,並為掩官府和鄰居的耳目,就虛心假意地幫甘妻料理後事,以討好甘妻。等後事辦好後,又百般調戲甘妻。在乾柴烈火之下,兩人做出不可告人之事。不久,兩人情同夫妻。鄭方泰並不以此為滿足,還設計奪取甘之家產。此為鄭方泰謀財害命,奪人家妻,造下深重因果業債的詳情。

受害的甘魂亡後,魂落冥府,受冥王定判應受罪刑,刑期滿後,再應十殿冥王定判轉為人身,轉生在台北縣三重市長壽西街,即詹魂。詹魂不幸在於西元1973年12月25日,歲次癸丑年葭月廿日申時,遭受他殺身亡。詹魂亡後,再受冥王定判枉死罪。刑期滿後,在因果孽鏡台上查知宿世的冤情,又查到宿世的仇人鄭方泰已轉生在陽世,為女人身,即高信女,乃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申訴。經由冥府東嶽大帝查證事實,再準賜討報的火簽令旨,到陽世進入高信女之身,欲使其身心俱病而死,討報宿世被害之恨。

雖然信女虔誠道中,清口茹素,由於前世淫殺之業未消,且所行的功德不足,哪能平安無事?自下元甲子年後,三曹因果大開清算,詹魂即甘木春人身糾纏。為此信女應自悟,道心莫退,依舊要虔誠向聖道佛門效勞進修。莫執相,多布三施,發大善願,行大陰德。每月按期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,俾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。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詹姓亡魂所得。行多少,討報的火簽令旨,自收回多少。詹魂得迴向的功德多少,自離身多少,信女自可逢夜安心人眠,身體康健、諸事自可稱心如意多少。

五、多情的前世妻

  觀世音佛祖

詩:    大道無私渡眾生    緣得求接極樂升

            三施並行脫災劫    善功可保福果成

 請示者:王盛,32歲

 住址:屏東市迪化二街。

示:王信士長久以來,久嗽未癒,且將近10年來,時感背後有一女靈相隨。婚前更常於夜睡中夢會,致生活情緒大受干擾。此乃信士前世的因果冤業所致。此女靈為信士的前世妻,名日耶律南拉(譯音) ,同生於古印度天竺,信士你倆結為夫婦後,生活尚美滿。後信士另娶一妾,而置元配於不顧,致你的妻子耶律南拉生活潦倒,疾病纏身,終於在被信士遺棄下病亡。此為信士前世的因果。

此事迄今已歷經百餘年,至今耶律南拉未轉世,而陰陽相隔,亦未曾相遇。直至10餘年前,信士服務於船公司當船員。當航行至南太平洋時,陰陽因緣相會,你的前世妻方遇到你。自此她的陰靈開始日夜相隨,時而顯現,時而託夢,亦曾暗中佑護信士,真可謂是多情女靈。

兩年前,信士結婚後,你的前世妻亦甚具人情味。除暗中隨護及遇災提醒之外,甚少打擾信土婚後的生活,可言此女靈全無加害信土之意,望信士勿誤解你前世妻的情意。奈信士常去神壇,請法師作法壓制你的前世妻,而每次一用強迫性的驅靈符法圍捕,信士的病情就加劇,精神就更痛苦,符法徒增陰陽雙方的圖擾而已。信上應速行善,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前世妻,此為雙方解決之道。

四、騙身又騙財

       蓋天古佛文衡聖帝

詩:  聖鸞宏道布詩章     普世化民渡善良

          啟發迷津揚至理     法音高響振邦鄉

再詩:六道輪迴轉自身     榮枯拔薦判前因

            造功補償行仁義     善果修成福壽臻

又詩:世事如花各異春     榮華富貴幾時辰

            空留苦芙美蓉夢     速悟玄機積善因

査:林信女、林信士姐弟兩人近年來精神恍惚,心性不由自主,喃喃自言,語無倫次,行動異樣。有關此病,乃受兩名亡魂持討報火簽令旨所製之故。

亡魂自述討報之因果:賴男魂我的陽世家住台北縣金山鄉。亡於公元1972年10月2日,陰曆壬子年桂月廿五日。在22歲時遭受他殺身亡。

黃女魂我亡於公元1970年5月27日,陰曆庚戌年梅月廿三日酉時。因腦膜炎亡故,死時才8歲。

 我兩名罪魂本世和林信女、林信士無結冤情,此冤情結於清道光年中。是時賴罪魂為一女人身,姓名叫李招弟;黃女魂同為女人身,姓名叫唐秋月。兩人同在湖南的嘉賓客棧為下女。因兩人當時家道貧困,故在此客棧為人幫傭,所得之財幫助家用。有一天,有兩名由北京前來經商的富有客人,一名叫呂富山,另一名叫甘木得。兩人因經常投宿嘉賓客棧,和我兩人經常見面而相識,因而常在兩人投宿客棧之時,四人會聚。起先聊家鄉的俗情,久而久之,成為好友。是時民風保守,我兩名女子不疑有他,不知呂、甘兩人早有意得我倆之身。有朝,風雨交加,客棧無其他客人,四人又共聚一室,並備辦簡便菜酒。呂、甘二人在酒水中摻下迷幻春藥,使我二名女子飲後失控,任由呂、甘兩人帶至各自的房中玷辱身體。一旦生米煮成飯,日後凡呂、甘兩人前來客棧投宿,就與我兩人如夫婦一般同床共枕。除了騙身之外,呂、甘兩位商人另謀騙財。有一天,向我兩人說: “若能將所積之財,投資經營一批珠寶買賣,勝過在客棧當下女一生之所得。”使我兩人野心勃勃,將身邊的錢財,加上向友人及客棧東家借來的錢全部交給呂、甘兩人。兩人得此錢財後,又知我倆已懷孕,竟一去不回。事經半年,我兩人所借的錢,期限已到,各方前來討債。因身懷六甲出門不便,我倆乃托友人到北京一帶打聽呂、甘兩人的消息,但無影無踪。我兩人在人財兩失,又受各方逼討債務,被逼得精神散亂,流浪街頭,不久染上瘟疫,前後亡故。

我兩人亡後,受冥府定判應受的罪刑,期滿後再轉生一男女,就是罪魂倆。吾兩魂本世亡後,在冥府受刑期滿,並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台上,查知宿世被害失財失身之因果,於是向冥府東嶽大帝哭訴申冤。經由冥府查證確實;又查到甘已轉生為女人,也就是林信女;呂轉生為男人,就是林信士,為一對姐弟。再由冥府準賜討報的火簽令旨,到陽世進入林信女、林信士兩人之身乾擾,糾纏心性,欲使其精神分裂而亡,以討報宿世被之恨。

欲解此仇:應由陽方的林家人,多布三施,虔誠向佛道等五教進修效勞,並發大善願,每月按期行布大陰德,再求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早日收回。所行功德均指名回血給我倆所得,為期5年,不可間斷。

若林家人有按此行布,我兩名亡魂得到功德後,自離林家姐弟之身。若是陽方違背諾言,必加速討報干擾糾纏。

2021年1月5日 星期二

三、始亂終棄

蓋天古佛文衡聖帝  

詩:  彰明義理醒迷惘   聖道弘揚淳俗風  

慈培功德福來延   教忠守信尊綱常  

請示者:郭傑,男,36歲。  

住址:高雄市苓雅區。

查:郭信士10餘年來身患精神疾病,信士家人到處訪醫,仍未能使信士恢復如常人一般。此乃因信士於宿世前曾造一惡行,因果報應之故。信土前世生於清同治年間,為廣西桂林一帶人氏。自小父母雙亡,獨自一人流浪,以打拳為生。此時信士名喚錢朝露。有朝路過山間,黑云密布,風雨交加,無可避風雨。正好山下有一茅屋,住著一位父母早亡,留下少許土地業產,獨自為生的董玉竹姑娘。錢朝露奔入董姑娘住處避雨,兩人一見如故。在飲酒吃飯間渡過風雨之夜時,情投意合,而發生千柴烈火之事。因董有些產業,錢事後以甜言遊說: “不如將此土地販賣為銀兩,帶到城市創業,結為夫婦。”董氏看錢朝露一表人才,且長相忠厚而信以為真,於是將產業販賣一空。錢朝露得到董氏的銀兩後,竟將董氏帶到城市賣入娼院。董氏因受不了精神打擊,終於在院房內懸樑自盡。錢朝露帶著銀兩另立家庭。錢此世的所做所為,有違天律,所以不到50歲就受劫慘死。錢魂一死即進入豐都閻羅各殿一一受刑,受刑期滿,再度轉生為郭傑

 董玉竹亦轉人身,轉生於台島台南縣麻豆鎮郎裡寮子郎一號。姓黃名叫宗新,於15歲時因身受水劫身亡,亡於1960年7月1日,即陰曆庚子年荔月八日,午時亡。黃男魂亡後再度入幽冥,受冥刑。期滿在冥府因果孽鏡台上查知此段被害之冤,並查知宿世前害死自己的就是陽世的郭傑,因而向法律主東嶽大帝討得火簽令旨,應緣入身糾纏,欲使其發瘋而亡,以討報此段之恨。

 欲解之法:宜由信士家人在能力範圍之內,速多發大善願,行布大陰德,每月於神佛之前懺悔,求赦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。所有功德要指名迴向給黃姓男魂所得。行布多少,黃魂得多少,自離信士之身多少。  

吾佛念信士的家人父母,一生行善布德,所做的無畏法施功德難計其數,故吾佛也以無相布施的功德助其化解。

2021年1月4日 星期一

二、 拋棄貧妻

觀世音佛祖

詩:    本觀自心悟明知    堂音宏揚識天時

            主佛弘法三期救    席祖登鸞度迷痴

又詩:  郭子因果已纏身    進道修持學慈仁

 祥氣未顯厄運現    冤靈憑依報前恨

請示者:郭進祥, 25歲。

住址:高雄市延吉街。

查:此案討報之女魂黃彩雲,生前為明都酒家的酒家女。本世亡於1959年,歲次己亥,九、十月間。陽籍彰化縣花壇鄉岩竹村虎山街9號。自殺橫亡於台中市東勝巷明都酒家,壽數30 。黃魂自殺,違反律法而枉亡;且在世之時身入風塵煙花,有違陽律的倫常道德,故黃魂亡後,被判禁枉死城地獄30年。自1959年歲次己亥,至1989年,歲次己巳交春。受刑30年,刑滿釋放,準遊陰陽二界,待緣隨緣轉生。

本歲開春後,黃魂適逢二世前的冤主,即今已投生的郭進祥。黃魂為討報前冤,本擬附身索債,卻因郭信土入道門真修,三寶佑護,無法附身討報。遂依三曹頒下的天律,向東岳殿請令有準,憑旨方得附身郭信士,討報前冤。若論此段陰陽討報的案由,應由三百餘年前論起。

清朝順治年間,廣西桂林有一布商錢金時,與糧商吳酉生,結拜為異姓金蘭。線、吳雙方均極為富有。時錢、吳之妻、均各身懷六甲,遂指腹為約,如同生男或生女則義結金蘭;如各生男女,則指腹為婚,絕不毀約。後錢妻果生一女,取名玉竹;吳妻生一男,取名和義

。15年後,不幸錢家遭火災,所有庫存的布匹與房屋盡化為灰。線金時因優憤過度而棄妻女別世。錢妻未久亦同遭惡疾,隨夫而去,留下無依的玉竹孤女。玉竹在窮途末路之下,遂往夫家投靠。吳見親家現已家破人亡,有意悔婚毀約,不認此門親事。玉竹雖芳年16 ,但甚有貞節志氣,不願寄人籬下,更不願毀婚改嫁,免遭羞愧,受人譏恥,遂投環而亡。可憐玉竹就此香消玉殞。亡後,曾投胎海南島海口市為漁夫,平凡過一生;第三世才應緣投胎台島,為女身,取名黃彩雲,花名明珠。此為吳魂的三世因果。

吳和義受父母之命另外娶妻,平凡過一生,再轉生山東濟南為男身。由於前生拋棄貧妻,惹出人命,故此生出身貧家,乞討終生。亡後再依轉輪王之命令安排,轉世為案前的呈疏者郭進祥。

自黃魂巧遇郭進祥,並請得東岳殿之陰旨後,每利用夜間陰氣旺盛之時干擾,使郭信士陰疾入身,難以安眠;而且無名惡疾侵入臟腑,致肝腎機能嚴重失調,胃腸消化系統紊亂,全身乏力,六神無主。即使住院聘名醫診察,亦難查出病因,群醫束手。雖郭信士自身為代理名藥的貿易商,但面對此陰疾,亦難對證下藥;且常見到怪異的奇相,使信士痛苦萬分,求救無門。幸信士早年曾求天命的真道,佑蔭在身,而使冤愆惡疾十減七八,否則討報非只如此而已。

由於黃魂兩三世都如此苦命,本世自殺,兩世前也自殺,故和解的條件有三:

一、 首先請郭進祥入佛門修行,學佛渡人,所得功德,倆人平分。再請佛祖將黃魂列為門下,同修靈光,助黃魂靈修。

二、 以真誠之心,以黃魂的名義,助印觀世音佛祖所傳《大悲咒附圖解釋本》,及《心經註解本》,贈閱各界。 

三、 請名師雕塑觀世音佛祖的金身。隨誠心而發,尊數不限,贈送有緣人。  

四、 此外,早晚宜虔誦大悲咒,貴人自可出現。

以上四項所求,倘能接受,實行3個月後,再求觀世音佛祖作主,求閻王頒發赦旨令。若雙方執意不履行,當受因果的律報。

一、先姦後棄

第二節 男眾部分 

一、先姦後棄

 觀世音佛祖

詩:本根固存返樂天 堂壇法舟同心連    

        主覺紅塵非久地 席下無私揚大千

 觀世遍地狼煙起     音喚迷子悟機言

 佛眼透視三千界     祖降鸞台法無邊

請示者:王建,7歲

住址:高雄市前鎮區台鋁巷。

示:吾佛曾一再闡明:凡一切的世事,小至個人家庭,大至社會民族國家,均在因果因緣之中。王建小弟子,亦是被因果業障報應所牽連,故出生至今,心智未開。有關王小弟子的因果來由,吾佛特明洩天機如下:

第一世,小弟子出生於清道光年間,為雲南昆明人氏,名李昌岳。時兩廣飢荒,廣西東南一帶,盜賊四起,橫行鄉里,到處動掠,民不聊生。時慶遠府有一名張家福的盜首,率眾打家劫舍,官兵聞風而逃。李昌岳乃張家福的拜弟兼管賬。其為人善籌謀,詭計多端。故張對李凡事言聽計從。兩人狼狽為奸,率眾盜凌虐廣西東南一帶,造下無邊的罪業。後賊巢被官軍所破,眾盜四處逃避;李遂男扮女裝潛逃到廈門,隱姓埋名,躲避官兵的緝捕。因罪惡貫滿,惡報已臨,不久雙眼失明,全身毒發生瘡,哀號輾轉中跌落街旁水溝而亡,迄今已100餘年。亡後被閻王判入地獄,受苦刑50年。

第二世生於清光緒年間,為河北清苑人士,名黃宗光。時清廷腐敗。未久,清亡民國興,時黃已成年,任當時鬆滬鎮守使楊善德的參議幕僚。黃為人姦許無比,性好漁色,雖有妻妾三人猶未知足。凡遇美女,則千方百計圖思染指,曾敗數人名節。民國六年,楊善德奉調升任浙江督軍,黃遂隨楊率北軍四師南來赴任。黃於松滬時,曾脅迫一吳姓婦女同居姦淫,且懷有身孕。在楊、黃調防移師浙江時,黃對吳女不告而別,致吳女身懷六甲,腹部日隆,羞於見人,不容於鄉里,遂上吊自殞,造成一屍兩命。吳女死後末久,黃亦業報臨身,槍枝走火,誤傷自己,傷口破傷風發炎而亡。因果報應,點滴不爽。黃亡後,因在世好淫敗人名節,又間接害死吳女,被冥王依律判禁地獄受苦刑50年。期滿時,時逢末劫運臨,中元甲子至1983年歲次癸亥年亦屆滿,運入火風鼎卦運。三曹會報,天機真道再度顯像,因果大開總清算。凡宿世有未清的冤欠,皆得於下元甲子1984年後大開總清算。黃服刑雖已滿,但兩世的因果冤債尚未結清,故於1983年癸亥年,應緣投胎轉生台灣省,為王志的長子,名王建。  

第三世王建出生後,帶先天三世的因果惡因,至今已失智六載。依陰律的報應,本世應終生泥丸宮未開,殘障一生,且諸厄不斷,受盡痛苦而且牽累家人。吾佛為小弟子的因果事由,曾下陰司,借調三世會報的案卷。王家親人為何受此拖累?圖為這些親人乃小弟子前兩世的親人,故本世當受累報應,以了因果。今因果天機已洩,念王小弟子的親人虔誠求請,特示明路。欲解此冤債因果,宜向真道而修,懺悔前業,行大善德,所有功德迴向給前兩世的冤親債主。且於幽冥教主地藏王古佛駕前,日夜虔誦大悲咒。吾佛自當盡力助解,否則佛法雖無邊,功德若未足,其冤亦難解。切記!切記!

六、不守婦道

   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  

詩: 循環因果皆人造 五毒焚心執屠刀     

         迷失良知忘本性 永沉孽海淪婆娑

請示者:楊真。  

住址:嘉義縣朴子市。  

查:楊信女這幾年來心性不由自主,精神恍惚。病發時,整個人就喃喃自語。信女的家人到處求醫,雖診斷為精神分裂,總  得不到化解。  

此病源自宿世的一段因果。信女在宿世也是一名女人,出生於清同治年間,福建泉州府一帶。楊信女名叫金紀真,是獨生女,個性嬌縱,婚事一直不成。父母為了金紀真的婚事著急萬分,然皆無濟於事,只好招婿上門。金紀真為了使父母不為其婚事操心只好遵從父母的意思,招夫配婿,丈夫名叫毛銀木。因為是上門女婿,在結為夫妻後,仗著自己有權有勢,金紀真從不把毛銀木當作自己的丈夫看待。不只如此,她認為自己有錢,是千金小姐,所以對毛家之人,上至公婆、小叔,下至小姑,都當她們是奴婢,隨意差遣,因為沒人敢對她怎樣。每天妝扮得花枝招展,其夫婿毛銀木只要善勸,就遭金女以無情的木棍毆打。由於自己是被招婿的,不敢反抗,就這樣遭受金女的虐待,長久以來,憤恨鬱悶,加上內傷累累,終於精神分裂。真是富家之女難款待,惡妻孽子無法教。自丈夫毛銀木罹患精神疾病後,金氏更不遵守婦道,每日帶著自己陪嫁的金錢,在外結交異性朋友,不管毛家的生計。毛銀木整日瘋瘋癲癲在外遊蕩。一日,不幸掉落溪中面亡,年紀才30歲出頭。因毛銀木遭受枉死,在冥府被判罪刑,刑滿後再應陰律轉生,名叫沈秋雄,家住嘉義縣義竹鄉溪州村32號。此位不幸的沈秋雄,也在30歲時因病別世,時為1972年10月16日,即陰曆壬子年九月十日子時。沈秋雄落冥定判受刑後,在陰陽孽鏡台上查知此段宿世未斷的怨案,便則向東嶽大帝哭訴申冤。由東嶽大帝查核確有此事;同時查知金紀真轉生為現世的楊真;遂準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給沈秋雄,向信女之身糾纏,欲使精神分裂致死,以討報此段仇恨。  

由《冥府因果文牒文會》記載可知:只要有了邪淫、婚外情,福份就消掉,而且一報還一報。欲解之法為:楊家的親人宜多布三施,行大陰德;每月於神佛之前懺悔,並祈求此因果冤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。所行的功德指名迴向給沈秋雄所得。行布少,因果冤業自消多少,火簽令旨自收回多少。而沈秋雄得到多少功德,自離楊信女多少。為期5年,不可間斷。

五、 師徒畸戀

 觀世音佛祖

詩:  香煙裊繞透蒼穹      懺悔佛前求寬容  

       因果非虛天律定      善惡功過定吉凶

請示者:許芯,女,住高雄市。

查:信女10餘年來,因頭暈、常流鼻血、生理不順而痛苦萬分。雖經名醫診治均罔效,其理為何?此因果為現世報,說來話長。應從信女本身述起。20餘年前,信女本為學習裁縫的女學徒。時信女的師傅已有家室,且育有兩男一女。其為人風趣,性卻風流。信女年方二九,卻與師傅畸戀而墜入孽緣情網無法自拔,師徒終賦同居。信女的師娘個性善良,屬與人無爭的老實村婦。雖苦勸其夫回頭勿蹈孽網,但信女的師傅已被信女所迷,終與信女棄家庭事業於不顧,而雙宿雙飛,搬往北部做裁縫。此後信女的師娘為養育兒女,遂往某工廠擔任女工。因思夫心切,且操勞過度,終在信女佔其夫後5年,因急病發作而亡。死後留下二男一女,幸由其娘家之人代撫養成人。信女的師娘亡後,其冤靈不散而常附信女之身。10餘年來,信女頭暈不斷,常流鼻血,即此因果。今宵信女的師娘之靈亦親至吾佛案前禀訴。此因果由信女自惹,現信女的師傅臥病在床,且中風已有6年,亦此因果。欲化解此事,速於信女的師娘神主牌位前懺悔求赦,再行善迴向,方可化解。

   勸世間男女,淫海萬層波,報應速且重;但息一時欲,可免災病憂。

四、邪淫外遇

 觀世音佛祖

詩:修道自然勿求名 行善布施量力行      

 因果冤由若未解 業愆難消苦莫明      

請示者:蕭莉,26歲,虎尾鎮人。

查:信女六餘年來,肌肉萎縮,足筋嚴重拘緊,致無法走動。為何此疾如此難愈?實因現有一男陰靈,即信女前世丈夫日夜纏擾不休,因果定型,故而諸醫束手無策,非一時可解。

此靈名曰劉格,為信女的前世丈夫,本同生於清乾隆年間,為山西太原人氏,從小指腹為婚。你的前世丈夫因生性愚呆,故自娶妻後,家產歸信女掌理。翁姑自信女進入家門後,不幸前後病歿。不久,信女的丈夫亦不慎被堆糧壓傷雙足,下半身血脈筋骨嚴重損傷,無法行走。信女乃本性水性楊花之婦,自夫殘疾後,將其關禁地窖,除飯湯未斷外,從不令其外出,以免阻礙與姦夫的相聚。信女的丈夫在被關12年後,得寒熱病而亡。信女不久亦因邪淫外遇受惡報,得子宮陰惡之疾而亡。亡後在地府受諸種酷刑,再投胎轉世,因前業未了,故得此因果疾。信女的前世丈夫,因執有冥令,且滿心怨恨,恨信女欺他殘疾、邪淫外遇,故陽間諸神均無法排解,逢夜即來纏擾。雖信女全家修道,且真誠虔修,曾花用無數的金錢,以布施道場,均無法了此前因。況下元甲子年後,大開清算,三曹會知。此冤靈又奉有冥旨,除非地藏王古佛下佛旨之外,恐難解此冤疾。宜速再發願行善,功德指名迴向給信女前世的丈夫,並叩求地藏王古佛開赦前愆。若蒙恩准,冤疾方可漸愈。

現世間男女,切勿自恃年輕、英俊、貌美,有一些錢,就玩弄異性的感情、身體,搞婚外情,破壞別人的家庭。否則放縱一時,惡報隨身,後悔莫及。

三、 婦德無存

請示者:羅申,男,現年29歲;簡青,女,現年28歲,關係是夫妻,現居台中縣大甲市。

查:羅信士、簡信女士兩人戀愛後結為夫妻。原本羅信士性情忠直,並有外務員固定的工作,每月收入尚可支付家庭費用。夫妻恩愛,家庭美滿,有少許儲蓄,生有一子。在一年餘前,羅信士突然心性大變,在外結交小人,出入酒店、賭場。又被牽引染上毒品,心性不由自主,經常無故發起無名火,夜不歸門。他不顧家庭生計,不理睬簡信女母子兩人的生死。不久,羅信士因吸毒又販賣毒品,被官方所捕,被判5年罪刑,關在牢房當中。

簡信女自生下兒子後,就身患陰疾,筋骨關節酸痛,遊走不定,逢夜難以入眠,人無精打采,全身四肢無力。現世之醫查不出病源,食藥如水一般。為要承擔家庭費用,撫養兒子,為環境所迫,只好帶病在色情理容院上班。

簡信女和夫婿羅信士兩人今日之災,乃受前世一段因果冤業糾纏,討報未解之故。清同治年間,雲南省龍陵縣境內有一居民,姓名叫姜能瑞。父母雙親早亡,上無兄姊,下無弟妹,家道清寒。在數能瑞15歲時,到處流浪,後被一名江湖郎中發現,收為徒弟;從此就跟隨師父行走江湖,以販賣草藥為生。到25時,師父病故,姜能瑞單身行走大江南北。因得到師父的真傳,且童叟無欺,從不訛騙他人錢財,故生意頗佳。略有積蓄後,萌生落葉歸根之意。在28歲之時,返迴龍陵縣境內故居,開設青草藥店,並由媒婆撮合,娶郝風惠為妻。郝氏雖有幾分姿色,但婦德無存,性甚風流,而且貪迷虛榮。雖然配予姜能瑞為妻後,稍有收斂,但未及半載,故態復萌,與丈夫不睦,喧鬧得家庭不得安寧。

姜能瑞回到故里,原想不必再四處飄泊流浪,能在娶妻生子、成家立業、姜家香火有繼之後,過著安穩平靜的日子。想不到竟娶到郝鳳惠如此的悍婦,經常無理取鬧,藉故惹事生非,平地起風波。本性溫和的薑能瑞,見妻郝氏如此不可理喻,已無意一心在家經營青草藥店,乃單月在家整理青草藥材,雙月駕馬車外出採取青草藥材,過著四處飄泊的日子,以逃避其妻郝氏的攪亂。郝風惠見丈夫經常外出不在家中,遂與同村名叫宋高岐之人私通。兩人來往甚密,情同夫婦,稱快不已。宋尚岐本為當地的稅吏,因不守官箴,貪污百姓稅金,被縣官革職,在家無所事事,只依靠其妻徐氏為人幫傭過日。自與郝鳳惠暗中通姦之後,衣食全賴郝氏供給。兩人雖曾商議要害死姜能瑞,但又顧及如果將薑能瑞殺害,往後沒有錢財來源,致姜能瑞因此逃過死厄。姜能瑞雖有風聞郝氏不軌,但未有親眼目睹,所以半信半疑。有夜姜能瑞悄悄地從外地回到家中,正逢此對姦夫淫婦同睡一床,甜言蜜語,被姜能瑞窺見其兩人的奸情。姜能瑞見狀,亦未打草驚蛇,只是不動聲色地退出屋外,仰天暗自感嘆,大丈夫難保妻不賢。從此將家中的錢財嚴加保管,而且不出家門一步,專心經營青草藥店,分文不給郝氏。

經數月後,郝氏無錢財供給宋尚岐,致兩人再度商議,決定將薑能瑞除掉,方可得到姜能瑞的錢財和其產業,故兩人設下一計。因郝氏自嫁姜能瑞為妻後,對草藥亦有幾分認識。一日,暗中將數種有毒的藥草混合烘乾,研成細末,趁機摻入姜能瑞專用的飲水噹中,使姜能瑞飲後,藥毒發作,一命歸陰。天下最毒婦人心,郝氏向外則宣揚乃姜能瑞試用藥草不慎,吃到有毒的草藥,而中毒身亡。在官府查無證據之下,了結案情,使得郝氏和宋尚岐兩人逍遙法外,死無對證。

經過兩年後,宋尚岐依然無所事事,仍然依靠郝氏的供給。郝氏只知與宋尚岐樂得逍遙快活,豈知兩人坐吃山空,已將薑能瑞所遺留的積蓄花光,產業也已轉賣他人,故生計漸漸支持不住。宋尚岐見已無利可圖,竟有意遺棄郝氏。郝氏此時才春夢乍醒,欲回頭為時已晚。在人財兩失之下,痛恨莫及。郝鳳惠即向當地縣官投案,說出和宋尚岐通姦害夫,奪取錢財產業的由來。經由官方詳細查證事實,依大清律法將郝鳳惠和宋尚岐此對奷夫淫婦處斬,以慰人心。兩魂落入冥府,受冥王定判受挖心地獄,蛇毒咬身,血池地獄等等刑罰。刑期滿後,轉為畜生道百次,再應陰律投胎為一男一女:郝鳳惠轉為男人身,也就是羅申;宋尚岐轉為女人身,乃就是簡青。應此段未斷的孽緣,本世再結為一對夫妻。

姜能瑞被害亡故,因在陽世時為人正直忠厚,未有惡業,卻被害枉亡,致受冥王的同情,被判在冥府採草煉丹,救助善魂,而未再轉為人身。下元甲子年後,三曹〈註六〉因果大開清算,姜魂能瑞再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陳情申訴。經由冥府查證確實無誤,又查到兩魂現已轉生在陽世,結為一對夫妻,並查出其姓名和現居地址,乃準賜討報的陰令,由姜魂到陽世進入羅申和筒為青之身糾纏,欲使男犯官符,婚姻破裂;女入風塵,全身染病致死,以討報此段前世被害之恨。

欲解之法:簡信女應速聖凡兼修,向佛道聖教等去修身養性;並發大善願,多布三施,行持功德。再於神佛前懺悔宿罪,祈求討報的陰令能早日收回。所有的功德皆指名迴向給姜姓男魂所得。行布有多少,自可化解此段因果多少,姜魂自離其身多少。日後羅信士所犯的官符,刑期滿後,自可改過自新,而向光明的前途求上進。簡信女身體的坎坷,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,自可痊癒多少。日後諸事即得貴人現助,早日脫離苦海;夫妻倆人自可得到團圓之日。

〈註六〉:三曹是天曹、人曹、地曹。意指天上、人間、地府。

二、通姦害夫

台南都城隍尊神

詩:

聖光聞名冠全台 奉著寶篇道弘開

天衡嚴峻理公正 規律刊揚救塵埃

詩:

牛馬奉旨押亡魂 善惡明判無私分

因果討報述來由 唯願立德定功勳

再詩:

受聘接牒進鸞階 闡述因果警癡呆

善惡有報天律定 剖釋本末救靈孩

請示者:尤○珍 女,三十八歲。

住址:台南市安南區。

亡魂自述討報之因果:

  罪魂在陽世時姓廖名嘉文。在三十歲時因一事無成受輕視而自殺。罪魂之所以近年來進入尤○珍之身,干擾其魂魄,使其精神分裂,身心不由自主,乃因尤○珍與罪魂有一段冤仇。此仇結於清光緒十年間。

  是時,尤○珍亦為女身,姓名喚鐘豔娥,為家道富有人家的獨生女。因自小慣養,長大後嬌性。雖然有番姿色,但其性情非一般人所可忍受。罪魂此世亦為男身,姓名喚詹金順,家道中康,長得一表人才。有朝路過市井,和鐘豔娥正 面相遇。鐘豔娥一見鍾情,回到家中,即命家丁打聽罪魂所居之地和家境,並再三地遊說父親。因鐘父寵愛女兒,故聘請媒婆到詹家說親。詹家知鐘女的個性非良善,但詹家所耕作的田地是向鐘家租用的。詹金順為照顧全家五口的生計,不得已勉強答應此門親事。鐘豔娥陪嫁的銀兩和嫁奩不少。自嫁入詹家後,對詹家父母、小叔、小姑百般虐待,當作傭人呼喚。詹家一再吞忍,鐘豔娥則得寸進尺,尤其對丈夫詹金順當作奴隸一般看待;而且自由出入詹家,不守詹家家規。

  有朝,鐘豔娥不守婦道,和表兄花連理不正當地來往,被詹金順發現。鐘豔娥恐此事張揚到鐘家,對鐘家門風和自己的名聲有損傷,故兩人設下計謀要害詹金順。先由花連理採買毒品和私槍,暗中交給鐘豔娥藏在詹家;再由花連理和鐘豔 蛾以銀兩買通官府,前往詹家搜查,果然查出花連理偷放的毒品與私槍。詹金順頓時陷入圈套之中,不明不白地被清軍捉到縣衙,以強逼手段屈打成招。詹金順為保護全家人的性命,一人承擔不實的「賣國賊」罪名。被判刑確定,關入地 牢,等秋後再斬首示眾。詹金順在地牢中,一方面擔心詹家的生計,一方面擔心鐘豔蛾又要用其他手段謀害詹家之人,日夜憂思,致精神分裂發作。在發狂當中,以頭撞地牢之壁,頭破血流而亡。可憐的詹金順亡後,魂落酆都地府,受應受之罪刑期滿後,再度投胎轉生為廖魂,即罪魂。

  鐘豔娥和花連理造下天律不從的罪行後,不久受現世報,兩人同在市井被馬車輾斃身亡。鐘豔娥亡後,受冥府判刑:受拔手腳指甲,吸血地獄之刑後,再受毒蛇咬身、浸糞尿池地獄等等刑罰。刑滿再應陰律投胎為尤○珍。廖魂我在冥府 受刑期滿後,在冥府的因果孽鏡臺上,查知此段宿世前被害的冤情,並且知道鐘豔娥已轉生為尤○珍,乃應緣向冥府東嶽大帝申訴此段被害之恨。冥府 東嶽大帝准賜火簽令旨到陽世討報。

  化解之法:由尤家親人每月發心「大陰德」二件,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,祈討報的牒令早日收回。所行的功德指名迴向給廖魂我所得,為期六年不可間斷。若陽方有違約定,廖魂我必加速討報。

一、紅杏出牆

 第一節女眾部份

       一、紅杏出牆

            新竹城隍尊駕前謝範兩將軍

詩:  謝範高矮醜吾才      黑白明辨惡便逮

      將令必行無打折      榮登聖音伴主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新竹城隍駕前文武判官

詩:  文依善惡斷分別      武執刑具不循情

      判定升墜無枉屈      官遵冥令法律行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新竹城隍尊神

詩:  竹邑鎮守轄陰陽     山神土地佑賢良

      城駕鸞台述因果      隍筆闡開真理揚

再詩:林遭風雨擊飄臨    雨潦狼煙逢雹冰

     請示者:林O華。

     住址:南投縣竹山鎮。

     罪魂自述討報之因果:

     罪魂名喚吳鼎,於1974年4月14日,陰曆甲寅年桐月二十二日未時亡,亡時71歲。在陽世時家居台北市福州街六十八巷1號,因遭受車劫身亡。

     罪魂本世與林華並無冤情。之所以憑依冥府討報的火簽令旨〈註三〉潛入林華之身,干擾魂魄,使不得安寧,致使林女患精神疾病,乃因清光緒十五年時,在福建鼎縣一帶,與其曾結下一段冤仇。

      是時林華,女身,名叫彩金對,罪魂名喚餘石桑,是一對夫婦,共同開設店鋪,批發山產獸皮。由彩氏管理家務,並看顧店鋪,男主外女主內,單純過生活。終於經商有成,生活過得還算不錯。罪魂為了經商採購貨品,接治零售商,故不分晝夜,東奔西走。日久,彩氏不甘孤床獨枕的寂寞,致每逢罪魂外出後,彩氏即結交地方上的無業遊民,供應銀兩,給彩氏快樂,解消寂寞。日久以來,鄰居街巷一傳十,十傳百,致醜聞落入罪魂的耳內。有朝,罪魂回家之時,正逢彩氏紅杏出牆,和其遠親表兄在房內作樂,被罪魂發現,罪魂不動聲色地破門而入。俗言說:捉賊在莊,捉姦在床。但我的出現使彩氏和其遠親表兄惱羞成怒,遂引起殺機。兩人協力壓住罪魂之身,再用床巾捆住手腳,彩氏拿出鋒利的菜刀,斬斷罪魂的手腳。在罪魂無能行動之下,再關入柴房之內,三餐吃一些餿水之物,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。由於失去手腳,罪魂無法向官府申訴及向親族求救,故度日如年。經過一年後,因受沉重精神打擊,又加上食物缺乏,致成瘋癲狂亂,不久後身體的疾病發作,致瘋病而亡。

     我死後,彩氏外表以隆重的儀式安葬,此後更加自由自在地到處花枝招艷。事經3年,彩氏惡報隨身,身染花柳疾病,家產也用盡,死於街巷,無人認屍,何等淒慘!

     罪魂亡後,魂落豐都冥府,受應受的刑期滿〈註四〉後,再經冥府的冥王定判投胎轉為吳鼎,而吳鼎不幸在71歲時遭受車劫枉亡。冥府查出吳鼎一生和宿世前為人善良,故吳鼎在冥府的10餘年中,以善魂的身份過安樂的日子。在下元甲子年〈註五〉後,因果大開討報,罪魂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台上查知此段宿世前被害之冤,而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申訴。後經冥府東嶽大帝查證事實,而準賜討報的火簽令旨,由罪魂到陽世尋得宿世前無情無義的惡妻彩金對,在地府受盡酷刑後現已投胎轉生的林華。罪魂於是應緣入身糾纏,使精神分裂,以討報此段宿世前未斷之因果!

     現林家已陷人困境中。林華的兄弟因多年來受其折磨,已不理睬林華之事。只要

陽方林華的家人在力量可及之內行布三施而迴向罪魂所得,罪魂自願將此段因果冤欠早日結束。再者,望城隍爺收罪魂為城隍爺府的兵將,同建功德。

     勸世間婦女,切勿紅杏出牆,否則不只在世之時會受惡報,死後入地府,乃至來生,仍有淒慘的罪刑與苦報。

   〈註三〉:火簽令旨:這是地府批准許可怨魂來陽間討報時所賜的五種令旨中的一種。令旨共分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種。其中火簽令旨是“急急如律”令,令出即行的旨令。只要接到這種令旨,怨魂即刻可以抓人、勾魂、討報。這是最嚴重的罪惡所下的討報令。只要遇上火簽令旨,人非死不可,除非求神佛做主,誠心懺悔,行出最大的功德才能化解。木簽令旨則是看時機討報,機緣未到不准怨魂下手討報。以上二者都是令出必行的。金簽令旨則可以看怨魂的肚量而定要不要討報,何時討報。所以只要懺悔的心足夠,所發的善願足夠,感動了怨魂,怨魂願意原諒,就可以不討報,繳回令旨。這就是為何有的人到了道場聽聞佛法,使一起聞法的怨魂智慧打開,或做了一些功德,誠心懺悔後,重病、災劫立即減輕的原因。若是已懺悔了,也做了功德,也求天公、佛祖做主,仍然災劫不減輕的,大都屬於怨魂得到木火二種籤的令旨。

     編者有位同修名陳寶風,在20多年前60歲那一年,得了肝癌,住台北長庚醫院治療。編者的上師典壁尼嘛仁波切入定觀察其因果,知道是害死上一輩子的丈夫,前世丈夫來討報之故。上師就教她每天晚上9點半跪在病床上,面向窗戶向丈夫懺悔,願意努力行功立德,並將所行的一切功德迴向給他,請他放自己一馬。上師說因為寶風的前世丈夫每天晚上9點半會來加強討報,所以寶鳳每晚這個時候肝就開始大痛。上師又說:寶風的前世丈夫是有請令旨的,而且若不將寶鳳抓回,他得在陰間受刑3年,這就是木火簽令旨。寶風師兄向她的前世丈夫懺悔了約4個月。有一天晚上,上師講完經後,請寶風師兄來休息室說:“你前世的丈夫昨天晚上告訴我:他願意在陰間受刑3年,不抓你了,不過你要依願而行。”過了一周左右,寶風師兄身上的癌細胞就消失了。寶鳳師兄現在還健在,已80多歲了。

    〈註四〉:為何一般平常的人甚至是受害者,死後還要受刑?在《地藏菩薩本願經·利益存亡品第七》雲:“我觀是閻浮眾生,舉心動念無非是罪;脫獲善利,多退初心。”說明一般平常的人,若未修行,舉心動念,所言所行,大都是自私自利,害人不利己的事。所以雖未拿刀殺人,搶人,其實所犯的身口意罪業,如砂如石之多。編者的上師曾說:“一個平常人,一輩子所犯的罪業,200輩子也還不了。”所以一般人一死,馬上進人地獄受刑,受刑完再去討報。所以,人人要向各有緣的宗教去修行,修心養性,行功立德,才能三業清淨,與三惡道無緣,上升佛天。

    〈註五〉:中元甲子是1924年至1983年,下元甲子是1984年至2043年。一甲子60年。而自下元甲子年開始,地府由東嶽大帝主律,東嶽大帝主張一報還一報,投訴者,只要有證據,並查明陰律准許,就準賜火簽令以及其他的簽令前往討報。所以自下元甲子(1984年)起,天曹、人曹地曹的因果大開清算。

五、不孝敬父母

     道名昧了

詩:俗緣未了往亡身 故世憐思陽世人  

        幸得受超升法界 謝恩今夜降鸞神  

罪魂自述受報之詳情:

魂在陽世時姓謝,陽世家住高雄市三民區。亡於西元1987年,陰曆丁卯年荔月十四日。在六龜鄉著濃溪遭受水劫身亡,亡時19歲。罪魂在陽世為謝家獨子,上有兩名胞姊,父母視罪魂為掌上之寶,疼愛關懷有加。尤其兩名胞姊,更惜罪魂如水上之龍。可是罪魂在陽世時不知惜福,只知好動遊玩。在學業有餘的時刻,常不聽父母的教誨,和同學到處遊山玩水。雖然父母經商為業,但一直未放鬆於管教,有時讓罪魂感到枯燥而反抗。等罪魂失去陽體,魂落豐都幽冥地府,受冥王判刑,才知所犯的不孝之罪竟拖累自己,關入地獄受刑。幸得陽世胞姊虔誠進修功德,努力行布三施,迴向罪魂所得。以此功德,才蒙神佛相助,將罪魂接引前往中天的神靈煉修院修煉。但願罪魂日後能修煉有成,受封派到陽世,代天宣化,渡化眾生而報天恩。罪魂望陽世的親人勿掛念。

四、不孝敬公婆

     罪魂自述因果:

     罪魂在陽世時出生於台北縣,姓劉。嫁夫鄰村姓張名簡的人家,夫家以務農為業,上有公公、婆婆,夫婿下有小叔兩名,小姑兩名,罪魂夫婿為長子。原本一家相安無事,事情發生乃因當時社會重男輕女,罪魂連生三名女兒,第二小叔連生兩名男孩。公公婆婆因此怪罪罪魂,全不念罪魂每日辛勞地下田工作,只為未生長孫就另眼相待。乃至罪魂的小女兒即使哭泣也不理睬,更常藉機責罵罪魂“賤貨"”。若是第二媳婦所生之兒子,一哭泣就趕快抱起來,愛惜如掌上之寶,使罪魂看在眼內,滿腹恨氣難消。

     罪魂就向夫婿建議應速分家。但是罪魂的夫婿是一個忠厚老實的種田人,非常孝順父母,對弟妹有情有義。他不聽罪魂建言,每日只知默默地耕田工作,使罪魂愈想愈生氣。每日就找婿的麻煩,以致夫妻感情日日不和,常發生口角。每次罪魂夫妻相罵之時,公公婆婆就罵罪魂:“瘋女人、臭賤人,若你不歡喜住在張簡家中,就搬出去,不要在那裡攪亂得家中不得安寧。”日月如梭,罪魂的女兒漸漸長大,但因為公婆重男輕女的觀念甚重,故不許上學堂讀書,逼她在家幫忙做家事,或是下田耕種。罪魂母女得每日工作,但是二叔的小孩就可以上學堂讀書,使罪魂更加怨嘆、恨怒在心裡。

     有一天,罪魂親自要求公公婆婆分家,公公婆婆卻說:“尚有小叔未娶,小姑未嫁,等親事完成後再分家未慢。”罪魂無法忍受,怒火一發就亂摔、亂踢、亂丟家中的物品,以發洩滿腹的恨火,每日攪亂得家中不得安寧。公公婆婆不得已,就將財產分成若干份:罪魂一份,,二小叔兩份;兼一份大孫的;三小叔一份,再分一份做為三小叔娶太太的本錢,兩位小姑也各分一份做為嫁妝。罪魂的夫婿一口答應,但是罪魂非常不滿意,當場大吵大罵起來,惹得婆婆十分生氣,就出手毆打罪魂。罪魂在失去理智之下竟還手毆打,並從身邊拿起一粒秤錘向婆婆的頭部擲去。婆婆當場頭被打破,血流滿面,罪魂的夫婿生氣之下出手打羅魂。罪魂在大怒之中又拿起木棍打中夫婿的頭,致夫婿腦死變植物人。一時全家亂紛紛。全家都認為罪魂不對,但是罪魂卻認為是公公婆婆私偏,分產不公所致,絕不認錯。此事10余天後,罪魂婆婆就亡故了,罪魂的夫婿不久也身亡。罪魂受國法,以過失致人於死判罪入牢獄。罪魂在獄中兩年餘,因中風送醫不治身亡。罪魂落入冥府始知:中風身亡乃由於心胸狹小,沒有度量,又不孝翁姑,害死婆婆之故。之所以害死婆婆與夫婿,皆罪魂一時恨怒,動起肝火所造成,如今一失足成千古恨。

    罪魂受各殿冥王判刑,受種種的刑罰,十分痛苦。罪魂在此勸天下的婦女:“心胸要廣闊。翁姑似父母,不要不遵從,不孝順。世間有萬年的產業,沒有百年的業主。財產乃身外之物,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,何必斤斤計較?無肚量就無福份可居。”罪魂在陽世時,為爭奪家產,致惹來一身的孽果,十分後悔。罪魂若來世能再轉生為人,一定改過,修身養性,進入佛道聖教,修學佛法聖理,以做為精神的寄託。以上是罪魂在陽世時所做的罪行,願公開作為當今世人的借鑒。求冥王寬赦罪魂一時無知所造下的大錯。願眾生作為藉鑑,理當盡孝道,虎死留皮,人死留名,悟之,悟之。

三、不孝敬母親

查:郭信士近年來連續中風,半身不遂,而且長年皮膚病難癒。郭信士現時所患的疾病乃是現世報。

郭信士出生於台灣中部的鄉村。當時台灣的建設非常落後,與現時的繁華有如天壤之別。信士自幼即不喜歡讀書,又因父母均忙於工作,疏於管教,致使信士常常在外遊蕩。

長大成年,因無一技之長,故工作不穩定。又因貪圖燈紅酒綠的虛華享受,此消費又非少數金錢所能支付,最初是向父母要錢玩樂,但父母所賺的錢乃是辛苦錢,不多,怎能供得起信士再三的索求? 如父母無錢供給,則惡言相向,甚至對父母動粗,令父母十分無奈;而既是自己唯一的骨肉,只好盡量供其所求。

最後,多年的積蓄也拿出來給信士花用。等信士知道父母再也拿不出錢來供自己花用之時,也已到服兵役的年齡,不久就應徵入伍。

在服役的兩年中,信士在軍中結交了不少與自己一般不圖上進,只知玩樂的朋友,彼此臭味相投。在軍中無錢花用之時就向一些較老實的同袍勒索金錢花用。這些生性較老實的同袍,因畏懼信士這一群人的暴力威脅,所以不敢向長官報告,而一再地遭受勒索,因而養成了信士這一群人的囂張氣焰,更為霸道。

退伍後回到家中,對父母親的態度並未因當兩年兵而有所改變,仍然好吃懶做不想找工作做,依然貪圖享受。父母看信士如此不斷地要錢,態度又如此惡劣,故雙雙積鬱在心,想不通為何會生出如此不孝之子,因而相繼病倒在床。信士見雙親已不能再到外面工作賺錢,供自己花用,無奈之下,只好出外找工作。但信士乃是不學無術之人,又以不孝出名,故無人敢雇用。

在走投無路之時,遇到一位軍中常在一起共同勒索金錢、吃喝玩樂的朋友,由他介紹在新竹一間妓院當保鑣。有空之時,就和另外的保鑣三五成群地聚賭、喝酒。如此的生活,信士甚是快樂。而在家中病倒的父母親因乏人照料,又無錢看醫生,終於在信士離家半年後相繼病逝。一切的後事,均由慈善單位料理。

信士後來雖知父母雙亡,並不放在心上,從不回家祭拜,只想到父母所遺下的房子及二分的農田。在請人辦理繼承後,隨即將房子及農田賣掉,得到一筆不算少的金錢。

妓院中有一位名叫許O鳳的女子。信士平常對她頗有好感,過去想要與她親近,然許女對信士卻不屑一顧。此時見信士賣掉祖產,身邊有錢,就主動來親近。信士對她早已愛慕在心,自然而然打得火熱,兩人因此租屋同居。許女愛的是信士的金錢,非是對信士有真情意。

當兩人同居一年餘,產下一男嬰,信士所有的金錢已快用盡之時,許女即對信士日漸疏遠,且常藉故不返家,並再到妓院上班,還"移情別戀"於賴姓的保鑣。

信士得知後,萬分的氣憤。有日夜晚,信士與賴姓保鑣於小巷巧遇,信士上前欲與其理論,兩人一言不合互毆。賴某持短刀欲殺信士,但短刀卻被信士奮力所奪,賴某反遭信士刺中要害而亡。

信士殺人致死,被移送法辦。經路人出面作證兇刀是賴某所有,信士乃是自衛奪刀而傷人命,故信士被判入獄9年。

時許女已不知去向,其幼兒則由孤兒院收養。

信士假釋出獄後,亦曾前往探視幼兒。見幼兒長得非常可愛,頗有改過悔悟,重新做人之意。但此時信士尚無撫養幼兒的經濟能力,又無安居之處,就決定當遠洋捕魚船的船員。

經5年的船員生活,因信士非常節儉,故略有積蓄。返航後,買一間房屋,經營雜貨店,再將近10歲的親生兒子接回家中照顧,已盡人父之責。兩年後,經友人的介紹,信士再娶妻。

信士雖已重新做人,但死要面子,絕口不提過去,故你後妻所生的兒女均不知信士過去的種種,只知有個同父異母的大哥。現時你大兒子所經營的超市,其前身即是信士前所開設的雜貨店。

信士現時的身體疾病與本世殺人致死之罪無關。此殺人致死之罪來世方有報應。

今日信士的中風、皮膚病,乃因信士顧慮面子,恐鄰人知道信士不孝雙親、賣掉祖產之事,不但絕口不談過去,而且20餘年來均未返回中部,至父母的墓前祭拜之故。

且信士乃是郭家的獨生子,於自宅中卻未設立神主牌位,以便過年過節祭拜郭家的歷代先人,使郭家的先人難安。郭家的先人至東嶽殿控訴信士不孝之罪,敗壞郭家的門楣。先人所遺留的財產願得,卻不願祭拜先人。

當地的東嶽大帝查明後,又逢現世報之期,故准郭家先人返回陽世向信士警告提醒。信士的先人雖曾於夢中向信士提醒,但信士卻半信半疑,置之不理。

你郭家先人見信士頑石難點頭,故陰氣竄入信士的體內,致使信士數年來身染皮膚病疾,訪醫服藥難癒。並且近年來連續三次中風,均是郭家先人警告信士所做的懲罰。

先賢有云:"百善孝為先。"不孝之人,必遭天譴,世人不可不知警惕。信世不孝父母,受現時先人的懲罰乃咎由自取。信士若欲身體康復,返家後應速供奉郭家先人的神主牌位,並於神主牌位前虔誠懺悔認錯。再者,信士本世無半滴善功德,應以信士的名義多布施,以彌補本世所行失德的罪愆,信士的身體方可漸漸步入佳境。信士悟之!

二、不孝敬公公

 二、不孝敬公公

     請示者:魏愛儉,女,49歲,住高雄市。

     查:請示者魏信女於春節初二午後3時不幸發生車禍,左腿骨折,重傷住院治療中。諸子當記得神佛曾一再明示世人要“以孝待親”。凡為人子不孝者,必遭天譴,受惡報。魏信女雖曾在去年歲末至道場參拜,且托友欲求問投資的事業,惜因道場封筆未再受理。否則神佛必先示警,俾信女有所改過,當可懺改此惡因所引發的災劫。若論此因果,實咎由自取。特別釋之如下:

     魏信女本為人媳,所嫁之夫阮敏佔,於4年前病故;育有三男兩女。因夫家留下一雜貨小店面,故尚可維持生活。此小店面非魏信女夫妻所購,乃信女的尊翁阮老先生以退休金所承購。因丈夫系獨子,甚得阮老先生的疼惜。不幸子先父喪,白髮人先送黑髮人。阮老先生自獨子亡後,心情雖萬分悲痛,但因孫兒女漸長,尚堪告慰。豈知信女自丈夫病歿後,漸對老先生不孝。每在平常有意無意中故意冷落。凡遇翁疾,視若無睹。阮老先生難以忍受信女的不孝,遂搬回大樹鄉的老宅獨自生活。此後,信女更視翁如外人,甚少返回老家探視。幸阮老先生尚有祖厝廉租外人,所得微金略可溫飽。只是每逢疾病,無人侍奉照顧,甚是心酸。有長輩一再出面勸導信女,應盡孝道;且告以:“信女現所經營的雜貨店,雖登記信女的名字,但實為阮老先生所有。不應財產願得,而不願奉養尊翁。”後在長輩的監督之下,信女才極不願意地每月付若干生活費,餘均我行我素,視翁如外人。此等不孝的心境,實為不該。神佛曾曰:“為人子媳不孝者,當獲罪於天,自受懲報。”信女所種下不孝的惡因,終於在本年春節引發。就在世人同度春節,快樂拜年中,信女於初二騎車,因剎車失靈,撞上路旁圍牆,左腿骨折,當場昏迷。幸經路人代為送醫急救,否則不堪設想。若問此因,乃不孝的業愆所報應。信女若能痛定思痛,有所改過,則亡夫見三代團圓,定暗中佑護。倘能盡孝道,則惡因漸去,善果自臨,諸事自可達成心願。

     古人常曰:“不孝父母,敬神無益。”舉此與世人共勉。

一、不孝敬婆婆

 第一章   不孝敬的惡報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一、不孝敬婆婆

              觀音佛祖

詩:    觀白露像三期逢    音衣化身立雲峰
            佛大心慈憫原眾     祖士揚顯南海中

又詩: 南海頓覺明悟心    海音梵唱含禪因
            古人速尋方寸地     佛士揚枝甘露臨
            百善孝道守遵先     古今忠臣出孝賢
            但觀烏鴉知反哺     羊跪哺恩答母篇
           
請示者:黃王玉,女,住台南市。

     示:俗諺“不孝父母,敬神無益”。古今往來,忠賢之士皆出於孝門。所謂孝子親,忠於國。又常聞世人傳言:“家貧出孝子”。並非富家子弟不孝,實因富家子弟從小嬌生慣養,為親者不忍嚴苛,因而養成執絝的驕性,終失孝親之心。貧家子弟因目睹雙親貧困刻苦撫養子女的情形,從小體會到父母辛勞教養的恩情,及長當然感恩於雙親之恩典。

     觀今之社會,孝道日漸頹失,吾佛甚感痛心。若為人之子,基本的孝道蕩然無存,則社會危矣。古賢曰:“百善孝為先。”無孝道則無倫理善風,間接引發無邊惡風,惹來災劫厄禍。此中道理,身為修道之士,豈可不參悟?

     吾佛特示孝道有虧,自食不孝之報的請事者,黃王玉信女之因果:

     正如方才吾佛所示,信女的因果來自一報還一報。回憶30餘年前,信女初嫁入黃家為媳,因信女的丈夫為黃家獨子,尊翁黃父早逝,尊姑黃母從小守寡撫養信女的丈夫長大成人,故母子間感情甚為融洽。自信女入門後,為媳者未能體諒黃母守寡、母子相依為命的情懷,常藉故揶揄尊姑黃母,致婆媳感情日劣。婚後不到一年,信女竟唆使丈夫離家租屋居住。信女之夫生性軟弱,本無主張,遂不顧寡母的反對,夫妻狠心到外地租屋而居。黃母從年輕夫死守節,含辛茹苦撫養孤子成人,本欲求得老來有所依靠,豈知為兒成婚後,娘恩難比媳情,從此心情萬分惡劣。精神受此刺激後,漸漸呈現略帶神經質,時而語無倫次,時而自言亂語。最不該者,信女夫妻不但未悔省不孝之罪,反而見黃母精神異態後,日漸疏遠。除黃母遇病情嚴重,由長輩通知返家待候外,其餘時間均極少返家探視。真所謂“有子不如無”,令人感嘆萬分!

     黃母在信女婚後8年,因久疾未適度照顧療養,病情逐漸惡化。終於在這一年的一個冬夜,風雨交加的子時前含恨別世。死後雙眼圓睜,恨子媳不孝而死不瞑目。若非你的丈夫良心發現,一再跪於忘母面前,痛哭流涕,求忘母赦罪,豈能求得亡母合眼入棺舉喪?此為信女不孝的因果緣由。信女夫妻料理母喪後,始遷返原家宅。由於事母不孝,故所生兩子在成家後,子媳對信女亦不孝,成似早年信女對待黃母的翻版。且信子媳不孝的態度,加倍勝過早年信女對待婆婆的不孝。今信女罹患糖尿病,長年服藥的費用甚多。兩個媳婦唯恐受累,而相繼遷家外居,致信女夫婦常對坐流淚,悔嘆不已。今信女特為此事而請示吾案前。吾佛曰:“因果也”,吾佛勸世人為人子媳者,應當力守孝道。念信女懺悔,特盡力成全排解,望信女徹底再檢討反省,於亡故的婆婆靈前懺悔自愆。〈註一〉另賜偈自悟“有樣學樣,演員換角”。

    〈註一〉不孝的報應除了子孫不孝順自己之外,更會禍及子孫。編者有一學生住台中縣的後里鄉,姓陳。有一天,編者去拜訪他與他談佛法。他忽然間提到他的妹婿生了三個兒子都有災難:“老大、老二是雙胞,出生不到兩歲就得橫紋肌癌死了。第三個兒子出生到今天已經48天,高燒不退,住進台中榮民總醫院,都查不出什麼病因。”編者說:“我請示一下我的上師,看原因如何。”上師說“這人犯了極重的不孝之罪,上天要將他的子嗣全收回。”“你的妹婿是如何不孝的呢?”陳先生說:“我的妹婿一出生就兩條腿不一樣長,所以長大後非常怨恨母親(父親早死) ,認為母親就是不愛自己,才將自己生成這個樣子。殊不知個人長相、身材,乃至成敗均是個人的因果,何能怨恨父母?所以,雖然他母親栽培他讀到淡江大學畢業,還幫他娶了太太,又買一棟房子給他住,並開了一家鐘錶眼鏡行給他經營,同時給他400萬元的資金,最近還買一輛豐田轎車給他開。但他在路上見到母親,從來不叫一聲“媽媽';吃飯時也不請媽媽一起來吃。”接著陳先生問該怎麼辦。編者說:“上師有交待:只要他願意到母親的面前跪下,向母親懺悔說:'媽媽!我以前對你太過不孝,請您原諒。從今天開始我一定好好孝順您。'他的兒子的病就會好起來。”陳先生聽說,馬上打電話告訴妹婿,妹婿一聽,心中大大地懺悔,立即回老家向母親跪著懺悔。第二天,他的兒子就出院了。孝順能治重病!如果人人能夠孝順父母,醫院的重病病房的病人至少可以減一大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