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:郭信士近年來連續中風,半身不遂,而且長年皮膚病難癒。郭信士現時所患的疾病乃是現世報。
郭信士出生於台灣中部的鄉村。當時台灣的建設非常落後,與現時的繁華有如天壤之別。信士自幼即不喜歡讀書,又因父母均忙於工作,疏於管教,致使信士常常在外遊蕩。
長大成年,因無一技之長,故工作不穩定。又因貪圖燈紅酒綠的虛華享受,此消費又非少數金錢所能支付,最初是向父母要錢玩樂,但父母所賺的錢乃是辛苦錢,不多,怎能供得起信士再三的索求? 如父母無錢供給,則惡言相向,甚至對父母動粗,令父母十分無奈;而既是自己唯一的骨肉,只好盡量供其所求。
最後,多年的積蓄也拿出來給信士花用。等信士知道父母再也拿不出錢來供自己花用之時,也已到服兵役的年齡,不久就應徵入伍。
在服役的兩年中,信士在軍中結交了不少與自己一般不圖上進,只知玩樂的朋友,彼此臭味相投。在軍中無錢花用之時就向一些較老實的同袍勒索金錢花用。這些生性較老實的同袍,因畏懼信士這一群人的暴力威脅,所以不敢向長官報告,而一再地遭受勒索,因而養成了信士這一群人的囂張氣焰,更為霸道。
退伍後回到家中,對父母親的態度並未因當兩年兵而有所改變,仍然好吃懶做不想找工作做,依然貪圖享受。父母看信士如此不斷地要錢,態度又如此惡劣,故雙雙積鬱在心,想不通為何會生出如此不孝之子,因而相繼病倒在床。信士見雙親已不能再到外面工作賺錢,供自己花用,無奈之下,只好出外找工作。但信士乃是不學無術之人,又以不孝出名,故無人敢雇用。
在走投無路之時,遇到一位軍中常在一起共同勒索金錢、吃喝玩樂的朋友,由他介紹在新竹一間妓院當保鑣。有空之時,就和另外的保鑣三五成群地聚賭、喝酒。如此的生活,信士甚是快樂。而在家中病倒的父母親因乏人照料,又無錢看醫生,終於在信士離家半年後相繼病逝。一切的後事,均由慈善單位料理。
信士後來雖知父母雙亡,並不放在心上,從不回家祭拜,只想到父母所遺下的房子及二分的農田。在請人辦理繼承後,隨即將房子及農田賣掉,得到一筆不算少的金錢。
妓院中有一位名叫許O鳳的女子。信士平常對她頗有好感,過去想要與她親近,然許女對信士卻不屑一顧。此時見信士賣掉祖產,身邊有錢,就主動來親近。信士對她早已愛慕在心,自然而然打得火熱,兩人因此租屋同居。許女愛的是信士的金錢,非是對信士有真情意。
當兩人同居一年餘,產下一男嬰,信士所有的金錢已快用盡之時,許女即對信士日漸疏遠,且常藉故不返家,並再到妓院上班,還"移情別戀"於賴姓的保鑣。
信士得知後,萬分的氣憤。有日夜晚,信士與賴姓保鑣於小巷巧遇,信士上前欲與其理論,兩人一言不合互毆。賴某持短刀欲殺信士,但短刀卻被信士奮力所奪,賴某反遭信士刺中要害而亡。
信士殺人致死,被移送法辦。經路人出面作證兇刀是賴某所有,信士乃是自衛奪刀而傷人命,故信士被判入獄9年。
時許女已不知去向,其幼兒則由孤兒院收養。
信士假釋出獄後,亦曾前往探視幼兒。見幼兒長得非常可愛,頗有改過悔悟,重新做人之意。但此時信士尚無撫養幼兒的經濟能力,又無安居之處,就決定當遠洋捕魚船的船員。
經5年的船員生活,因信士非常節儉,故略有積蓄。返航後,買一間房屋,經營雜貨店,再將近10歲的親生兒子接回家中照顧,已盡人父之責。兩年後,經友人的介紹,信士再娶妻。
信士雖已重新做人,但死要面子,絕口不提過去,故你後妻所生的兒女均不知信士過去的種種,只知有個同父異母的大哥。現時你大兒子所經營的超市,其前身即是信士前所開設的雜貨店。
信士現時的身體疾病與本世殺人致死之罪無關。此殺人致死之罪來世方有報應。
今日信士的中風、皮膚病,乃因信士顧慮面子,恐鄰人知道信士不孝雙親、賣掉祖產之事,不但絕口不談過去,而且20餘年來均未返回中部,至父母的墓前祭拜之故。
且信士乃是郭家的獨生子,於自宅中卻未設立神主牌位,以便過年過節祭拜郭家的歷代先人,使郭家的先人難安。郭家的先人至東嶽殿控訴信士不孝之罪,敗壞郭家的門楣。先人所遺留的財產願得,卻不願祭拜先人。
當地的東嶽大帝查明後,又逢現世報之期,故准郭家先人返回陽世向信士警告提醒。信士的先人雖曾於夢中向信士提醒,但信士卻半信半疑,置之不理。
你郭家先人見信士頑石難點頭,故陰氣竄入信士的體內,致使信士數年來身染皮膚病疾,訪醫服藥難癒。並且近年來連續三次中風,均是郭家先人警告信士所做的懲罰。
先賢有云:"百善孝為先。"不孝之人,必遭天譴,世人不可不知警惕。信世不孝父母,受現時先人的懲罰乃咎由自取。信士若欲身體康復,返家後應速供奉郭家先人的神主牌位,並於神主牌位前虔誠懺悔認錯。再者,信士本世無半滴善功德,應以信士的名義多布施,以彌補本世所行失德的罪愆,信士的身體方可漸漸步入佳境。信士悟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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